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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单位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单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决

定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1
       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07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13 人。

       业务信息:亚太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8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 1.46 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

   务 2.71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3 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 26 家、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家、文化体育娱乐业 2 家、采矿业 2 家、批发和零售

   2 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不含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5,017

   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偿

   限额为 21,916.80 万元人民币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

   13 号等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

   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亚太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亚太事务所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取得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亚太事务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资格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季民      1992 年            1993 年         2002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春平      2015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20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龚 勇       2010 年            2014 年         2019 年                2020 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季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7 年-2019 年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度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等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等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等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春平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7 年度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签字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龚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度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度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度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 诚信记录

    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前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

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

伙人王季民受到警示函措施,详见下表:




                                        3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检查亚太事务所执业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

 1     王季民   2021 年 3 月 30 日    警示函措施        湖北证监局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

                                                                     项目,出具警示函措施。

          3. 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季民、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平、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龚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 年度

       审计费用 83 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任职资格符合《证券法》有关规定,在对公司 2021 年

       度相关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其审计

       责任,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任职资格

       符合《证券法》有关规定,在对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其审计责任,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其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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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续聘其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审计费用为

83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8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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