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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18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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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及优化现有业务运营
的流程,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更新维护,使之与实际业务、内部
控制制度相匹配。本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手册共 4 项关键控制活
动描述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公司系统的内控手册包含公司层面、
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层面共 33 个流程,包括 161 个子流程,涉
及风险点 372 个,控制活动 574 项,其中关键控制活动有 286 个,
一般控制活动 288 个。
    公司内审部分别于 2022 年 7-8 月、2023 年 2-3 月对测评范
围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实施了现场测试,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
综合运用业务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测试等方法,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评测试,按照评价的具体标准,如
实填写测评工作底稿,分析并识别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对测试中发现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并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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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整改的跟踪工作。
    综合本年内部控制自评测试情况,以此为依据形成本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实
业”)、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
亿升”)、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石油”)及其
下属油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86.1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81.6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内
部信息沟通、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
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
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与结账、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信
息系统一般控制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
社会责任、投资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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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本年度,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中
的定性标准进行了完善。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位为重大缺陷:
    ①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
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③控制环境无效;
    ④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⑤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⑥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位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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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合并错报<合并 报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资产总额                                                      合 并 错 报 ≥ 合 并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0.2%≤合并错报<合并报
  潜在错报                                                      表资产总额的 0.5%
                  0.2%               表资产总额的 0.5%

                  合并错报<合并 报 合 并 报 表 收 入 总 额 的
  收入总额                                                      合 并 错 报 ≥ 合 并报
                  表 收 入 总 额 的 0.2%≤合并错报<合并报
  潜在错报                                                      表收入总额的 0.5%
                  0.2%               表收入总额的 0.5%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1%
  税前利润        合并错报<合并 报                              合 并 错 报 ≥ 合 并报
                                     ≤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
  潜在错报        表税前利润的 1%                               表税前利润的 3%
                                     前利润的 3%

        注: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税前利润参考公司当年的会计报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
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如公司财务部
等部门控制点全部不能执行;
       ④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⑤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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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公司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
 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
 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够完善。
       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并形成损失。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接损失金额≤合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2%   直接损失金额>合

直接损失金额       并报表资产总额    <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     并报表资产总额

                       的 0.2%           表资产总额 0.5%             0.5%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经过测试,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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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缺陷认定整改情况
    公司通过 2022 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测试,发现一般性内
部控制缺陷 4 项,均属于制度未及时更新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
题,已通知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整改,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止,该 4 项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公
司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外部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
控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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