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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8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成员
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内部控制制度的
讨论,审核相关报告并出具意见。

    一、报告期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8 日,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制订<公司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 年度绩
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 年 8 月 22 日,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四)2022 年 10 月 28 日,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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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各定期报告出
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广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情况的审核
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议案提及的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与事项均
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监管文件的要求,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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