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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 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6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 TCL 大厦 B 座 19 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2 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四、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
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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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业务办理指南第 4 号——公司债券优化审
核程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自查
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
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且公司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债券
优化审核程序的条件规定,可以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可就
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
公司债券编制同一申报文件, 统一进行申报。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业务办理指南第 4 号——公司
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定了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债券品种及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公司债券等在交易所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公司将按照优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债券
品种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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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发行后公司累计债
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76 号批准,公司可公开发行不
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承诺将不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
许可【2017】276 号批复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
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
记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
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募集资金用途



                                                                           3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
(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每期债券发行文
件中明确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拟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偿债保障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
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
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上市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

                                                                          4
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如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
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
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件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六、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本公司及股东最大利益原
则出发,全权处理以下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及
实施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一期的债券发行
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发行条款、
债券期限、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对象、担保安排、上市交易场所、托管安排、
质押式回购安排、偿债保障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等与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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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
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与公
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
行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开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8)办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第 1-8 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作为本次债券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
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
开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 TCL 大厦 B 座 19 楼第一
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
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
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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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3.1 发行主体
    3.2 债券品种及方式
    3.3 发行规模
    3.4 债券期限
    3.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3.6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3.7 募集资金用途
    3.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9 发行方式
    3.10 担保方式
    3.11 偿债保障
    3.12 上市场所
    3.13 特殊发行条款
    3.14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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