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集团:关于增加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8-11-01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
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持股比例 4.71%)向公司书面提交的《关
于提议增加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本通知的附件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提案后审核认为,该项临时议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
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议案的内容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
充、完善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30;
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6、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6 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 TCL 大厦 B 座 19 楼第一会议
室;
9、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 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8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4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议案 5 由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李东生先生提出,提案人的主体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的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议程:
2
1.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
券优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3.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3.01 发行主体
3.02 债券品种及方式
3.03 发行规模
3.04 债券期限
3.0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3.06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3.07 募集资金用途
3.0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09 发行方式
3.10 担保方式
3.11 偿债保障
3.12 上市场所
3.13 特殊发行条款
3.14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1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3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投票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投
100 √
票
非累计投票
议案
议案 1: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00 √
额度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
2.00 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
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以下子议案请
3.00
的议案 逐项表决
3.01 发行主体 √
3.02 债券品种及方式 √
3.03 发行规模 √
3.04 债券期限 √
3.0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3.06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
3.07 募集资金用途 √
3.0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3.09 发行方式 √
3.10 担保方式 √
3.11 偿债保障 √
3.12 上市场所 √
3.13 特殊发行条款 √
3.14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4.00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
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5.00 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4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 TCL 大厦 B 座 19 楼 TCL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3313801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张博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3)。
2、 关于提议增加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 投票简称:TCL 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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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议案 1:关于调整为子公
1.00 √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公
开发行公 司债券条 件及
2.00 适用深圳 证券交易 所公 √
司债券优 化审核程 序的
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开发行公
3.00 以下子议案请逐项表决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主体 √
3.02 债券品种及方式 √
3.03 发行规模 √
3.04 债券期限 √
3.0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7
3.06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
3.07 募集资金用途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
3.08 √
配售的安排
3.09 发行方式 √
3.10 担保方式 √
3.11 偿债保障 √
3.12 上市场所 √
3.13 特殊发行条款 √
3.14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 授权
4.00 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 公开 √
发行公司 债券具体 事宜
的议案
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
5.00 √
程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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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票的活动。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第二十五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方式之一进行: 方式之一进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二) 要约方式; 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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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项、第(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收购本公司
或者注销。 股份后,公司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员工。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八十四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八十四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 发行公司债券; (二) 发行公司债券;
(三)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变更 (三)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变
公司形式、和清算; 更公司形式、和清算;
(四) 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 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 回购本公司股票; (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六)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购本公司股票;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六)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的;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七) 股权激励计划;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八)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 (七) 股权激励计划;
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八)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其他事项。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三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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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六) 制订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方案; 案;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
(九)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式的方案;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九)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CEO、董事会 (十)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秘书;根据 CEO 的提名,聘任或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者解聘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之外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置;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CEO、董事会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秘书;根据 CEO 的提名,聘任或者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解聘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之外的其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十六) 听取公司 CEO 的工作汇报并检 项和奖惩事项;
查 CEO 的工作; (十三)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七)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十四)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 听取公司 CEO 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 CEO 的工作;
(十八)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 第一百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
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章程另有约 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
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事的过半数通过。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11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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