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此次TCL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为原则,做出以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公司出具意见的重组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公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 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 特此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