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0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 TCL 实业控股(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TCL 集团”或“公司”或“本公司”)拟向 TCL 实业控股(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控股”或“交易对方”)出 售其所持有的 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惠州 TCL 家电集团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TCL 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TCL 科技 产业园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惠州客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格创东 智科技有限公司 36%的股权、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5%的股权;TCL 集团 全资子公司惠州 TCL 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拟向 TCL 控股出售其持有的酷友 1.5%的股 权;以及 TCL 集团全资子公司 TCL 金融控股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拟向 TCL 控股 出售其持有的简单汇信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75%的股权(下称“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拟与 TCL 控股及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将发生采购、销售、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次重组完成后一年内拟发生 的日常关联金额为 183.1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57%。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与交易对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与本次 重组交易对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 同意公司于 TCL 控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 女士、黄伟先生、黄旭斌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1 公司拟与 TCL 控股及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本次重组完 已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成后 1 年内 2018 年上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2017 年 的预计金额 半年 按市场公 TCL 电子(香 销售产成 允交易价 6,962,816 6,649,747 2,702,063 港)有限公司 品、原材料 格 TCL 海外电 按市场公 销售产成 子(惠州)有 允交易价 2,127,760 870,802 672,905 品、原材料 限公司 格 TCL 通力电 按市场公 销售产成 子(惠州)有 允交易价 382,162 224,257 228,499 品、原材料 限公司 格 向关联方销 TCL 王牌电 按市场公 销售产成 售产成品、 器(惠州)有 允交易价 5,282,906 3,547,649 1,388,672 品、原材料 原材料 限公司 格 按市场公 王牌通讯(香 销售产成 允交易价 830,339 857,289 274,153 港)有限公司 品、原材料 格 TCL 王牌电 按市场公 销售产成 器(成都)有 允交易价 429,323 42,124 128,244 品、原材料 限公司 格 按市场公 标的公司及 销售产成 允交易价 153,850 191,973 68,012 其他子公司 品、原材料 格 小计 16,169,156 12,383,841 5,462,548 按市场公 TCL 电子(香 采购产成 允交易价 1,204,145 831,142 338,999 港)有限公司 品、原材料 格 向关联方采 通力电子科 按市场公 采购产成 购产成品、 技(香港)有 允交易价 385,720 220,698 226,040 品、原材料 原材料 限公司 格 按市场公 标的公司及 采购产成 允交易价 39,274 37,788 39,203 其他子公司 品、原材料 格 小计 1,629,139 1,089,628 604,242 按市场公 向关联方提 标的公司及 提供劳务 允交易价 114,446 94,520 62,945 供劳务 其子公司 格 按市场公 向关联方提 标的公司及 提供租赁 72,733 允交易价 23,411 10,839 供租赁服务 其子公司 服务 格 接受关联方 格创东智(深 接受劳务 按市场公 278,628 - - 2 本次重组完 已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成后 1 年内 2018 年上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2017 年 的预计金额 半年 提供的劳务 圳)科技有限 允交易价 公司 格 按市场公 标的公司及 接受劳务 允交易价 18,091 55,818 17,572 其他子公司 格 小计 296,719 55,818 17,572 接受关联方 按市场公 标的公司及 接受租赁 提供的租赁 允交易价 34,318 3,838 2,153 其子公司 服务 服务 格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TCL 控股 公司名称:TCL 实业控股(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22 楼 成立时间: 2018 年 09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 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LCD 电视产品、空调、洗衣机、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 TCL 控股于 9 月中旬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东生先生在 TCL 集团及 TCL 控股均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 TCL 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重组完成后,标 3 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亦将成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 TCL 控股、本次重组标的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 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 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与 TCL 控股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方: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TCL 实业控股(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本协议项下的甲方和乙方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a、TCL 集团向 TCL 控股采购:电视、电子料件、原材料、废品等商品; b、TCL 集团向 TCL 控股销售:电子料件、液晶屏、LCD 模组、原材料、零部件等 商品; c、TCL 集团向 TCL 控股提供:租赁、研发、软件等服务; d、TCL 控股向 TCL 集团提供:租赁、研发、维修、加工等服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 双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提供等关联交易,按照以下方 式定价: a、 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b、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或一方决定采取招标竞价形式的,按照招标竞价程序 确定; c、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采取招投标竞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 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 d、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一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 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e、 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 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a、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 b、 TCL 控股就本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c、 TCL 集团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本协议。 d、TCL 控股与 TCL 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生效, 且该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实施完成。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 约能力的了解,利于降低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 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 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有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的签署,是为了延续和规范双方日常业务往来,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影 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TCL 控股于 2018 年度成立,上一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任何交易。成立至今,除 了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外,无其他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该等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定价原 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