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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 集团:第六届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第二期全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4-2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第二期全
             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暨“第二期全球创享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
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