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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 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重组已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聚焦科技产业,本次拟变更公司全
称及证券简称能更好地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变更后的名称和简称与实际业务
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也符合广大投资人
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全称变更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变更
为“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TCL 科技”,

英文简称变更为“TCL TECH.”,并同意将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薰词     卢馨      周国富     阎焱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