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TCL 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2021-03-11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实际经营所需,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将与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TCL 实业”)
发生日常租赁业务。公司拟于近日与 TCL 实业签署《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2021
年公司与 TCL 实业拟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628 万,
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公司 2020 年与 TCL 实业实际发生的
交易金额为 14,2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TCL 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同意签署相关
协议,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
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22 层
    成立时间: 2018 年 09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2,500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
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
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TCL 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 589.33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2 亿元,资产总额 653.12 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TCL 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TCL 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
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 TCL 实业签订《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方: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和接受租赁等。
   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所称“ 甲方 ”包括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本协议所称“ 乙方 ”包括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
   定价原则及依据 :
   a.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b.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或一方决定采取招标竞价形式的,按照招标竞价
程序确定;
   c.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采取招投标竞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
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d.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一方与独立的第三
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e.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
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
效:
   a.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
   b. 乙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c. 甲方权力机构已审议批准本协议(如需)。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 2021 年与 TCL 实业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
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
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不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
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 1 月至 2 月底与 TCL 实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327,895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与 TCL 实业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关联租赁协议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与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租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与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
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鉴于公司与 TCL 实业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发挥各自
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与
TCL 实业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原因。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