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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 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逐项
核对,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按照《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 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 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 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
资金总 额除以 最终 发行价 格计 算得出 ,且 不超过 本次 发行前 公司 总股本
14,030,788,362 股的 20%即 2,806,157,672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
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
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广州华星光电半
         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
 1                                 导体显示技术有    3,500,000.00        900,000.00
         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        300,000.00
                         合计                        3,800,000.00      1,2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
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
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制定
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 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
公司编制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 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 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提出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 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选择、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有关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
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
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
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
等);

    5、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
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项目投资进度及各
项目具体投资金额;

    8、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
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
签署相关文件;

    10、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广州华星
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 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国际 E 城 G1 栋 10 楼大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
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华星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的议案》

    2、《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本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11、《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审
议)

       14.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4.02 发行方式

       14.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4.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4.05 发行数量

       14.06 限售期

       14.07 上市地点

       14.08 募集资金用途

       14.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4.10 决议有效期

       1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为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 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