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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第二期全球创享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张鲲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需对该 10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5,941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本减少 145,941 股,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 145,941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
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每日 8:30—12:00、13:30—17: 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联系人:吴少添
   联系电话:0752-2376069
   传真号码:0752-2260886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