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TCL 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董事会会议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
可,维护股东利益,兼顾公司员工激励的需要,有助于构建广大股东与员工共享
企业价值成长的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
式。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
公司价值,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
独立董事:
干勇、陈十一、万良勇、刘薰词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