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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2022-07-01  

                        债券简称:19TCL02                            债券代码:112938.SZ
债券简称:19TCL03                            债券代码:112983.SZ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发行人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2 年 6 月




                                  1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公布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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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9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5

第五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7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8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9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1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2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

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3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

情况 24

第十三节 其他情况 25




                           3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41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含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在此核准

文件下存续且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债券为 19TCL02 和 19TCL03。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1. 发行主体: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9TCL02”、债券代码“112938.SZ”。

    3. 债券余额:10亿元。

    4.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

    5. 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发行债券利率:4.3%。

    7. 本期债券利率:4.3%。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

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前3年票面利率年利率加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

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7月23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7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4
    11.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7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7月23日。

    1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5. 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发行人已于2021年7月23日支付了本期债券于

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间的利息4,300万元。

    16. 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报告

期内,本期债券尚未触发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尚未触发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18.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

    1. 发行主体: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19TCL03”、债券代码“112983.SZ”。

    3. 债券余额:20亿元。

    4.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

    5. 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发行债券利率:4.2%。

    7. 本期债券利率:4.2%。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

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前3年票面利率年利率加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

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
    8.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0月21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10月2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1日。

    1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5. 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发行人已于2021年10月21日支付了本期债券

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8,400万元。

    16. 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报告

期内,本期债券尚未触发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尚未触发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18.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 19TCL02 和 19TCL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依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

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

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

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

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

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

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

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19TCL02 和 19TCL03 均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

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 19TCL02 和 19TCL03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当期募集

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2020 年度)》。

                                   7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

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中信证券已督促 19TCL02 和 19TCL03 按期足额付息。中信证券

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

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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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速推进产业架构调整,以半导体显示业务、新能源光伏

及半导体材料业务为核心主业,继续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聚焦资源于主业发展,

实现全球领先的战略目标。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已于 2019 年 1 月 7 日经 TCL 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收到重组全部交易价款,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完成标

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重组完成后,公司剥离智能终端及配套业

务。发行人公开摘牌收购中环集团 100%股权的议案于 2020 年 7 月 9 日经 TCL

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交易各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

同》,2020 年 12 月 30 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收购完成后,发行人

主要业务架构调整为半导体显示业务、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业务、产业金融

业务、其他业务四大板块,具体设置如下:

    (1)半导体显示,包含 TCL 华星、广东聚华、华睿光电和茂佳科技;

    (2)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包含中环光伏、中环领先和 TCL 微芯;

    (3)产业金融业务,包含 TCL 财司和 TCL 资本;

    (4)其他业务,包含翰林汇和天津普林。


    2、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1)半导体显示行业

    2020 年疫情影响下全球面板行业供求关系重塑,宅经济与居家办公带动大

尺寸面板出货量快速增长,2020 年下半年起,在全球关键原材料供应偏紧和市

场需求不减情况下各尺寸面板价格回升,面板厂商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21 年

                                     9
1-6 月,供需关系及上游材料供应紧缺推动主要产品价格继续上涨;2021 年 7-12

月,受海运物流影响及全球部分区域市场需求扰动,价格出现高位回调。

    长期以来,LCD 面板市场由韩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厂商占据主导地位,中

国大陆 LCD 面板厂商话语权微弱。从 2010 年起,伴随着国产终端品牌的逐渐崛

起,大陆厂商开始发力提速,全球液晶面板产能持续向中国大陆转移。在高世代

线投建中,大陆厂商走在世界前列,大陆厂商具备成为液晶行业领头羊的机会。

    液晶面板行业具备明显的重资产特征,每条产线投资需上百亿的资金,目前

大陆厂商在高世代线领域已占据有利地位,大陆面板厂商拥有的 8.X 代线数已经

位居全球前列,未来投资兴建的 10+代线也以大陆厂商为主,领先于其他地区厂

商。

    目前大陆厂商在液晶面板高世代线领域已占据有利地位,大陆面板厂商拥有

的 8.X 代线数已经位居全球前列,未来投资兴建的 10+代线也以大陆厂商为主,

领先于其他地区厂商。

    奥维睿沃(AVC Revo)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 TV 面板出货达到 270.7M,

同比下降 0.5%。2021 年上半年整体市场需求旺盛,供应端方面,产能持续紧张,

面板厂的出货量和利润都创下历史新高。虽然从 2021 年第三季度开始,市场需

求回落,但面板厂并没有大幅降低产能利用率,更多的是通过调整尺寸和产品结

构来消耗自身产能。2021 年需求端表现前紧后松,2021 年上半年宅经济余温持

续,日本和韩国玻璃厂事故频发,半导体晶圆厂产能吃紧,面板采购商恐慌性备

货,大量订单提前,带动面板 2021 年上半年供需关系持续紧张,2021 年上半年

出货量同比增长 3.8%。在 2021 年下半年,终端市场表现颓势,面板采购商谨慎

下单,2021 年第三季度出货量同比下降 10.3%,在 2021 年第四季度随着面板价

格快速回落,小尺寸面板需求复苏,2021 年三季度部分面板需求转移到 2021 年

第四季度释放,带动 2021 年四季度整体出货回升,出货量同比小幅增加 1.6%。

    TCL 华星作为大陆主要面板厂商,为全球半导体显示龙头之一。截至 2022

年 3 月末,TCL 华星 TV 面板市场份额全球第二,8K、120HZ 高端电视面板市

占率居全球第一;交互白板市占率全球第一,并在数字标牌、拼接屏等商用显示
                                   10
领域保持高速成长,电竞显示器保持全球第一;中小尺寸业务领域,t3 是全球

LTPS 单体最大产能工厂,正在积极转型笔电、平板与车载等产品,以优化产品

组合,LTPS 平板排名全球第一,笔电排名全球第二,LTPS 非手机类业务收入占

比达到 54%;t3 扩产项目加速推进,LTPS 整体产能将实现规模及综合竞争力第

一。

    (2)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行业

    2021 年 3 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我国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碳中和”理念的深入,全

球各个国家及地区逐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应用,未来全球电力生产结构

逐渐向可再生能源发展,其中光伏发电将是增长速度最快的可再生能源。2021 年

度,虽受原材料成本上扬和能耗双控影响,半导体光伏多制造环节生产成本压力

加大,但全球能源消耗高速增长,能源结构转型大势所趋,光伏产业进入长期高

速发展阶段。在半导体材料领域,全球缺芯潮持续,半导体材料供应紧张情况未

见缓和,行业景气度高涨。

    我国 2021 年新增光伏装机量高达 54.88GW,同比增长 13.9%,国家光伏发

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306GW,增速为 21.01%。根据能源局月度调度数据显示,2022

年 1 月全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7.38GW,同比增长 212%,其中分布式新增约

4.69GW,同比增加 252%,集中式新增装机量 2.68GW,同比增加 160%,中国光

伏行业协会预计 2022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 75-90GW,2022-2025 年我

国年均新增光伏装机量将达到 83-99GW,光伏新增装机量的持续提升带动 IGBT

需求增长,根据产业调研,IGBT 在光伏逆变器中的价值量大约为 2000-3000 万

元/GW。储能方面,随着储能技术的迭代和成本的降低,储能装机量增长速度加

速。HIS Markit 报告显示,到 2025 年,年度新增并网型储能逆变器规模预计增

至 10.6GW,储能逆变器的应用进一步打开 IGBT 市场。

    从长期而言,随着全球“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和光伏度电成本的经济性凸显,

全球光伏产业依然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整体需求向好,确定性增强。

    围绕企业发展理念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公司积极寻找技术密集、资本
                                   11
        密集、长发展周期、能够充分发挥、并能继续增强 TCL 核心能力的新赛道,2020

        年 7 月成功摘牌中环混改项目。2021 年 TCL 中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资本

        结构、激发组织活力,释放增长潜力,业务加速发展,超额达成业绩倍增计划,

        营收及利润均大幅增长,目前 TCL 中环光伏材料销量全球排名第二,半导体材

        料销量国内排名第一,已成为公司令人瞩目的第二成长曲线。

             A.新能源光伏产业领域

             受益于国内政策推动分布式装机规模增长以及海外能源加速转型的需求,新

        能源光伏行业需求持续;但受疫情影响,产业链协同和物流等不确定性因素加剧

        经营挑战。公司发挥 G12 先进产能、叠瓦专利壁垒、工业 4.0 柔性制造的综合优

        势,保持先进产能规模、技术和生产效率行业领先,持续提升市场份额。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单晶产能提升至 95GW,其中 G12 产能占比 72%,全球市占率第一。

             B.半导体材料产业领域

             受益于 5G 与汽车电子高速增长,晶圆厂扩产提速拉动半导体材料需求强劲。

        公司通过特色工艺+先进制程双路径发展,2022 年 1-3 月,8-12 英寸抛光片、外

        延片产能快速起量,产品和客户结构加速升级,产品销售规模同比提升 54%,8

        英寸产能达到 80 万片/月,已形成可对标国际一线厂商的产品综合能力和市场竞

        争力,实现国内客户全覆盖;12 英寸产能达到 17 万片/月,先进制程产品加速追

        赶,目前 28nm 以上系列产品已进入量产阶段,与多家国内外一线客户签订长期

        战略合作协议。


             3、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业务板块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     (%)                                (%)     (%)

半导体显示      8,810,292   6,641,185     24.62        53.87   4,676,515   3,886,496     16.89     60.99


                                                  12
新能源光伏        4,110,469       3,219,040    21.69        25.13             568,296         458,770     19.27     7.41

 分销业务         3,193,202       3,077,527     3.62        19.53           2,251,840     2,173,780        3.47    29.37

其他及抵消            240,094      168,115 不适用              1.47           171,072         105,181 不适用        2.23

  合计           16,354,056      13,105,866    19.86           100          7,667,724     6,624,228       13.61     100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30%的,说明
                                                                                      (%)
                                                                                                        原因
         1   总资产                           30,873,313.20      25,790,827.90           19.71 -
         2   总负债                           18,908,784.00      16,785,121.20           12.65 -
                                                                                                 主要系公司净
         3   净资产                           11,964,529.20           9,005,706.70       32.85
                                                                                                 利润增加所致
         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03,423.50           3,410,779.50       26.17 -
         5   资产负债率(%)                           61.25                65.08         -5.89 -
             扣除商誉及无形资产后的资
         6                                             66.21                69.67         -4.97 -
             产负债率(%)
         7   流动比率                                   1.08                 0.92        17.39 -
         8   速动比率                                   0.83                 0.66        25.76 -
                                                                                                 主要系经营活
         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8,170.50           1,820,841.70       65.21 动 现 金 流 入 增
                                                                                                 加所致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30%的,说明原
                                                                                      (%)
                                                                                                          因
                                                                                                 主要系公司主营
         1   营业收入                           16,354,056.00 7,667,723.80              113.28
                                                                                                 业务增长所致
                                                                                                 主要系公司主营
         2   营业成本                           13,105,865.80 6,624,227.80               97.85
                                                                                                 业务增长所致
                                                                                                 主要系公司主营
         3   利润总额                             1,756,409.30         573,530.40       206.25
                                                                                                 业务增长所致
                                                                                                 主要系公司主营
         4   净利润                               1,495,896.80         506,520.40       195.33
                                                                                                 业务增长所致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398,268.00         351,280.00       298.05 主要系公司主营
                                                       13
                                                                          业务增长所致
                                                                          主要系公司主营
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5,744.40      438,815.90   129.20
                                                                          业务增长所致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主要系公司主营
7                                 1,756,409.30      573,530.40   206.25
     (EBITDA)                                                           业务增长所致
                                                                          主要系本年公司
                                                                          业绩大增,销售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287,845.30 1,669,828.30       96.90 商品获得的经营
                                                                          活动现金流入较
                                                                          上年大幅上升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363,304.10 -3,877,351.10     13.26 -
                                                                          主要系发行人偿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278,250.40 2,286,458.90      -44.09 还债务支付的现
                                                                          金增多所致
                                                                          主要系公司主营
11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62         7.34    44.69
                                                                          业务增长所致
12   存货周转率                             11.44         9.13    25.30 -
                                                                          主要系本年公司
                                                                          业 绩 大 增 ,
13   EBITDA全部债务比                        0.21         0.11    90.91
                                                                          EBITDA 大 增 所
                                                                          致
                                                                          主要系公司主营
14   利息保障倍数                            4.57         2.58    77.13
                                                                          业务增长所致
                                                                          主要系经营活动
1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8.54         6.45    32.40 现金流入增加所
                                                                          致
                                                                          主要系本年公司
                                                                          业 绩 大 增 ,
16   EBITDA利息倍数                          8.39         5.98    40.30
                                                                          EBITDA 大 增 所
                                                                          致
1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18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14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41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含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一)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2019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发行了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3+2 年,附第 3 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利率为 4.3%。根据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

    2019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发行了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为 3+2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利率为 4.2%。根据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

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性的核查

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19TCL02、19TCL03 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扣除发

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19TCL02、19TCL03 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一致,并与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

内容一致。

                                    15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设立了 19TCL02、19TCL03 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户号:2008021229200093305),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16
                  第五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19TCL02 及 19TCL03 已按期足额付息。

    19TCL02 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7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报告期内,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支付了“19TCL02”2020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4,300 万元。

    19TCL03 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10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报告期内,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支付了“19TCL03”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 8,400 万元。

    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

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7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19TCL02 和 19TCL03 已按期足额付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

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发行人

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指标(合并口径)
                                   /2021年                 /2020年
     资产负债率(%)                61.25                  65.08
           流动比率                 1.08                    0.92
           速动比率                 0.83                    0.66
     EBITDA利息倍数                 8.39                    5.98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1 年末及 2020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08、

0.92,速动比率分别为 0.83、0.66,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

别同比增加 16.00%、增加 17.00%。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1 年末及 2020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25%、65.08%,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1 年度及 2020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

数分别为 8.39、5.98。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

力正常。




                                     18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9TCL02 和 19TCL03 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19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TCL 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19TCL02 和 19TCL03 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TCL 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

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19TCL02 和 19TCL03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主体

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21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2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

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

定采取相应措施。




                                  23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4
                   第十三节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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