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TCL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2022-07-01  

                        股票简称:TCL 科技                                 债券代码:000100
债券简称:17TCL02                                  债券代码:112542
债券简称:18TCL01                                  债券代码:112717
债券简称:18TCL02                                  债券代码:112747
债券简称:19TCL01                                  债券代码:112905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发行人”)
对外发布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
第二章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1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4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5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7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28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9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2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34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一)17TCL02、18TCL01、18TCL02

    1、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包含《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子
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子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子
议案》等三个子议案)。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 80 亿元)的公司
债券。

    2018 年 4 月 27 日和 2018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将本次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除对决议有
效期进行延长外,涉及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2、2017 年 3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76 号”文核准,发行
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
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首期
发行,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本次债
券将分期发行,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
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二)19TCL01

                                       1
    1、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
核程序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发
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含 90 亿元)
的公司债券。

    2、发行人 2019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841 号”文批复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的公
司债券。

三、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主要条款

    1、债券全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17TCL02”,债券代码为“112542”。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
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

                                    2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
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
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1、发行对象: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2、向发行人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3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起息日:2017 年 7 月 7 日。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
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将在
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2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国
开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
补充流动资金。

四、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TCL01”,债券代码为 112717。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48%。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
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
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
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5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
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起息日:2018 年 6 月 6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6 月 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6 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4、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6
五、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8TCL02”,债券代码为 112747。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0%。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
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
                                   7
售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起息日:2018 年 8 月 20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8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4、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六、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9TCL01”,债券代码为 112905。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8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
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33%。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
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特殊权利条款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9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
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2、增信措施: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
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
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七、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21 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1 年 6 月,国泰君安出具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并就发行人 2020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进行了总结。




                                    10
    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已定期开展现场及线上排查工作,持
续督导发行人付息兑付、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并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
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就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予以披露。




                                  11
          第二章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3、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4、设立日期:1982 年 3 月 11 日

    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TCL 科技

    7、股票代码:000100

    8、总股本:人民币 14,030,642,421 元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195971850Y

    10、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11、邮政编码:516001

    1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廖骞

    13、电话:0755-33311666

    14、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1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
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
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
问服务、支付结算。(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12
(一)概述
     按合并口径,2021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6,354,056 万元,同比增长
 113.28%,主要得益于半导体显示业务板块通过内生增长及外延并购持续扩大
 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坚持大尺寸面板高端产品策略,相对竞争优势提升,收
 入及利润增长明显。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万元)        占比(%)
     半导体显示             8,810,292            53.87              88.39
     新能源光伏             4,110,469            25.13             623.30
      分销业务              3,193,202            19.53              41.80
     其他及抵消                240,094            1.47              40.35
        合计               16,354,056           100.00             113.28

(二)主要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架构调整为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及及半导体材料、产业
金融、其他业务四大板块,具体设置如下:




    秉持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科技公司的全新发展战略,TCL 科技将按股东价
值最大化的原则逐步退出其他业务。以产品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不断向产业链
及价值链的关键环节拓展;加强智能科技与工业制造融合,以数字化和智能化打
造企业未来竞争力;积极促进产能规模有序增长,构建高端产品体系,优化业务
组合和营收结构。利用科技、管理、资本的优势,在资金技术密集的战略新兴产
                                     13
业,配置中国企业可以建立持续领先优势的资产,所选择的赛道将会和现有产业
的管理和经营逻辑相近,并为所在行业的头部企业,以更有效发挥协同效应增厚
收益,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速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科技产能集团。

    2.发行人各业务情况

    (1)半导体显示

    1)TCL 华星

    TCL华星主要从事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
协同管理。TCL华星正进一步稳固在大尺寸电视面板市场的领先地位,并通过持
续的技术创新加强在中小尺寸领域的产品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并加速向多应
用场景显示界面提供商转型,拓展高附加值的细分市场,提升盈利水平。

    TCL 华星通过极致管理能力和产业协同优势,在周期底部表现出业内领先
的周期抵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模、份额及效益均实现逆势增长。2021 年,
TCL 华星实现产品销售面积 3,949.1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6%,半导体显示业
务实现营业收入 881 亿元,同比增长 88.4%,净利润 106.5 亿元,同比增长 339.6%。
    大尺寸业务继续扩大规模,坚持高端产品策略,提升相对竞争优势。t1、t2
和 t6 工厂保持高效运营,t7 工厂按计划爬坡,t10(原苏州三星液晶显示工厂)
于二季度开始并表,并于 9 月底完成剩余 30%少数股权收购,成为 TCL 华星全
资子公司。TCL 华星在大尺寸面板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TV 面板市场份额全
球第二,55 吋产品份额稳居全球第一;高端化战略成效显著,65 吋及以上尺寸
产品面积占比超过 47%,65 吋和 75 吋产品份额提升至全球第二,8K 和 120HZ
高端电视面板市场份额全球第一;产品结构加速调整,非 TV 类业务占比超过 23%,
在交互白板、数字标牌、拼接屏等商用市场成为头部客户的核心供应商,其中交
互白板市场份额提升至全球第一。
    中尺寸业务丰富产品结构,积极导入头部客户,投建新产能建立业务增长新
驱动。TCL 华星把握中尺寸市场增长机遇,通过对已有产线的资源优化,市场
份额快速增长。电竞显示器市场份额在四季度跃居全球第一,t3 产线加速中尺寸
转型,非手机类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至 41%,LTPS 笔电出货量全球第二,LTPS
平板出货量全球第一,车载实现头部国内车厂批量出货和海外重点客户突破,搭
                                     14
载 Mini LED 背光的显示器和笔电产品与品牌客户达成合作。为满足客户需要,
TCL 华星扩建的第 6 代 LTPS LCD 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正加快建设,第 8.6 代氧
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 t9 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预计 2023 年量产。TCL
华星中尺寸业务布局将逐步完善,打开显示业务增长新驱动。
    小尺寸业务通过差异化技术提升产品力,优化客户组合,改善经营指标。t3
产线 LTPS 手机面板出货量保持全球第四,同时拓展 VR/AR 新型显示产品,盈
利能力提升。t4 项目第一期已顺利达产,二、三期产能按计划建设,以折叠屏、
屏下摄像技术和 LTPO 技术打造差异化,成功实现折叠屏量产供应一线品牌厂,
新客户开发取得突破;受前期研发投入较高及产能爬坡期固定开支影响,t4 经营
效益未达预期,TCL 华星将重点提升产品技术能力,满足战略客户需求,逐步
改善经营效益。
    长期来看,LCD 显示产业向中国大陆集中、竞争格局优化的趋势不变,头
部企业在产能规模、技术研发、供应链生态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行业进入壁垒
大幅提高。短期层面,受国际政经形势动荡影响,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疲软,
半导体显示行业的经营挑战加大。
    TCL 华星将继续优化业务组合,加快从大尺寸显示龙头向全尺寸显示领先
转型升级。随着 t4 二期和三期产能爬坡,t9 和 t3 扩建,TCL 华星产能规模将持
续高增长,大、中、小业务布局更加完善;大尺寸业务持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
率先实现全球领先,中小尺寸以产品线和技术线构建业务矩阵,结合柔性 OLED、
LTPS 以及模组厂形成多元化业务布局,进行全技术别产品规划。
    TCL 华星将坚持以效率效益为经营之本,保持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通过
打造数字化工厂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提升管理效率和人效;随着既有产线折旧陆
续到期,预计折旧占收入的比例将逐步下降,进一步提升 TCL 华星的盈利优势。
同时,TCL 华星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研、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
与产业链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印刷 OLED、Miniled、Micro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发展。

    2)广东聚华

    广东聚华主要从事印刷与柔性显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同时联合高校,科研
院所,材料、设备企业,国内显示龙头,共建我国印刷显示公共平台,搭建印刷
显示产业生态聚集圈。
                                   15
    广东聚华作为“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的承建方,是国内显示领域唯
一的国家级创新中心。广东聚华作为印刷显示创新开发平台的载体,是中国显示
行业从 CRT 时代以来,第一次以资本为纽带形成的法人实体研发公共开放平台。
按照“面向市场、校企联合、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实现共赢”的思路,为行业提
供开放式的技术研究平台和测试平台,促进印刷显示行业的技术进步。

    3)华睿光电

    华睿光电主要从事具有自主 IP 的新型 OLED 关键材料的开发,聚焦蒸镀型
OLED 小分子材料和印刷型 OLED 材料。

    华睿光电已开发 700 多种具有自主 IP 的新型材料,包括磷光主客体材料、
荧光主客体材料、可溶性材料、可溶性空穴传输材料、TADF 材料、电子传输材
料、p-型掺杂材料和 CPL 材料等。其中,基于蒸镀工艺的红、绿光材料与溶液
加工型红光材料的性能行业领先;印刷 OLED 的红、绿发光材料与器件性能已
达国内领先水平,蓝光材料也已取得突破。报告期内,华睿光电有多款材料完成
国内主流面板厂商的验证,合成量产厂房投入运营,部分产品实现规模化量产。

    华睿光电研发具有自主 IP 的新型 OLED 关键材料,针对 OLED 完整器件结
构的不同功能层,以发光层(EML)材料为研发重点,其中,基于蒸镀工艺的
红、绿光材料与溶液加工型红光材料的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蒸镀式 OLED
的红光和绿光材料,已实现规模化量产。QLED 研发团队已突破红、绿材料使用
寿命等关键问题,量子点电致发光领域的公开专利数量位居全球前二。

    (2)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

    1)新能源光伏

    发行人子公司中环股份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驱动业务规模高速成长。报
告期内,其新能源光伏材料产能提升至 88GW,产品适应性持续提升,市占率攀
升至 28%,依托 G12 硅片技术及制造模式的优势,G12 硅片市场占有率全球第
一,高效 N 型单晶硅片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全球产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中
环股份持续扩大先进产能优势,宁夏中环六期 50GW(G12)单晶硅材料厂已开
始投产,天津年产 25GW 硅单晶片厂和内蒙年产 30GW 硅单晶材料工厂正在建

                                   16
设,将进一步促进中环股份 G12 硅片产能释放。

    组件方面,受益于海外高功率与分布式产品占比迅速提升,中环股份通过叠
瓦 3.0 专利技术拓宽出海口,成为高功率组件发电效率标杆,报告期内,光伏组
件产能提升至 11GW,同比增长 120%。江苏地区 G12 高效叠瓦组件项目已实现
量产,天津 G12 高效叠瓦组件项目正在加速上量。

    基于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工业 4.0 的全面应用,生产效率和产品可靠性成为中
环股份差异化竞争力。报告期内,中环股份单位产品硅料消耗率同比下降近 3%,
硅棒单台月产提升 30%,劳动生产率和 G12 产线直通率大幅度提升,单台月产
及出片数领先行业。依托工业 4.0,中环股份与上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
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其产品的产销规模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2)半导体材料

    全球半导体产业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我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半导体市场,并
且继续保持最快增速,带动半导体材料行业快速发展。中环股份半导体材料业务
发展迅猛,报告期内,半导体材料达成 8 英寸 75 万片/月、12 英寸 17 万片/月的
既定产能目标。8 英寸产品已形成可对标国际一线厂商的产品综合能力和市场竞
争力; 12 英寸产品处于突破期,应用于特色工艺的产品已通过多家国内一线客
户认证并稳定量产;先进制程产品加速追赶,28nm 以上产品在多家客户验证顺
利,进入增量阶段。

    展望未来,双碳政策将驱动全球经济高效能与高质量发展,全球经济格局也
势必推动以电子信息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链重构。发行人将把握战略机遇,加
大在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领域的投入,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战略节点的把控力,
在能源结构转型的大浪潮下,在高科技产业突破的核心战役中贡献力量。

    (3)产业金融及投资创投业务

    TCL 财司着力保障发行人项目资金需求,极致降本增效,提升对产业资金
和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TCL 资本在新型显示、半导体
及相关产业链、核心材料和工艺设备等驱动科技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发掘投资布
局的机会,推进技术业务协同。

                                    17
    1)TCL 财司

    TCL 财司主要负责集团财资业务,集团财资业务主要定位于向主要产业和
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管理支撑,并承担集团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和风险管控职
能。TCL 财司可为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利用溢余资本创收增益。

    TCL 财司围绕集团战略目标,强化对集团产业发展的资金保障作用,并进
一步提升对产业资金和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业务稳健运行,资产规模、利润总
额位居行业前列,净资产收益率、资金集中度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TCL 资本

    TCL 资本由股权创投及财务投资业务构成,其投资主体主要为:TCL 创投
和钟港资本。其主要业务是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

    集团创投业务围绕核心主业发展需求聚焦前瞻性及技术创新性投资机会,重
点投资于新材料、新能源、大消费及高端制造行业,对核心电子器件、基础软件
及高端通用芯片等领域进行前沿投资与布局。

    发行人产业金融及投资创投业务主营业务收入较少,主要为利息收支,利润
主要由创投业务的股权投资收益贡献,其中主要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发行人持有的
上海银行的股权。

    (4)其他业务

    发行人其他业务发展稳健,翰林汇和天津普林产业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企业
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

    1)翰林汇

    翰林汇(835281)是专业从事 IT 产品销售与服务的业务平台,覆盖国内外
一线品牌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数码产品和相关配件。

    翰林汇以“销售+服务”的战略为牵引,致力于将其打造成智能时代的计算设
备提供商。2021 年度,翰林汇实现营业收入 319.32 亿元,净利润 2.72 亿元。


                                   18
    2)天津普林

    天津普林(002134.SZ)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类型覆盖单双面板、多层板、高多层板、HDI、高频高速板及厚铜板等,坚
持“多品种、中小批量、高品质、高可靠”的定位,产品广泛应用于工控医疗、汽
车电子、通讯电子、航空航天、消费电子等领域。

    2021 年,天津普林实现营业收入 70,007.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92.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4.20%。

三、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21 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30,873,313.20       25,790,827.90      16,484,488.49
       负债总额             18,908,784.00       16,785,121.20      10,096,174.10
       股东权益             11,964,529.20        9,005,706.70       6,388,314.5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4,303,423.50        3,410,779.50       3,011,194.62

    (二)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6,369,064.30        7,683,040.10      7,507,780.60
       营业利润                1,735,256.70         535,990.40        397,683.90
       利润总额                1,756,409.30         573,530.40        405,580.30
         净利润                1,495,896.80         506,520.40        365,773.4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5,744.40         438,815.90        261,776.50

    2021 年,集团净利润达 1,495,896.80 万元,同比上升 195.33%。其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5,744.40 万元,同比上升 129.20%。主要原因是:(1)
2021 年,半导体显示行业景气度高于去年同期,供需关系及上游材料供应紧缺
推动主要产品价格继续上涨,行业盈利能力表现良好;(2)TCL 华星通过内生

                                       19
增长及外延并购持续扩大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收入及利润在报告期内创历史新
高。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287,845.30        1,669,828.30       1,149,009.6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3,363,304.10      -3,877,351.10      -3,173,170.9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278,250.40        2,286,458.90       1,195,080.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7,328.80          57,067.40         -806,464.10

    2021 年 , 发 行人 实现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3,287,845.30 万 元 , 同 比 增 加
1,618,017.00 万元,增幅 96.90%,主要系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所致。2021 年,发行
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额较 2020 年增加了 514,047.00 万元,增幅 13.26%。报
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发行人不断液晶面板生产线项
目持续投入所致。2021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78,250.40
万元,同比减少 1,008,208.50 万元,降幅为 44.09%,主要系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20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17TCL02、18TCL01、18TCL02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国泰君安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已按照相关规定签
署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人于 2017 年 7 月 8 日完成第二期公
司债券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第二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
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9 日汇入 TCL 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惠 州 惠 台 支 行 开 设 的 账 户 内 , 账 号为
200802122920009330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到账款
项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7]000497 号的验
资报告。

     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完成第三期公司债券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
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 10 亿元。第三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汇入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 2008021229200093305。

     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完成第四期公司债券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
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 20 亿元。第四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汇入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 2008021229200093305。

     (二)19TCL01



                                            21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国泰君安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已按照相关规定签
署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41 号文批准,核准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
式,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完成首期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首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汇入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 2008021229200093305。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17TCL02、18TCL01、18TCL0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
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7 年度,实际发行并使用募集资金 40 亿元;
2018 年度,实际发行并使用募集资金 30 亿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偿还债务                    否                            213,384.8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6,615.20
                      总计                                        700,000.00

    (三)19TCL01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人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 10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17TCL02”、“18TCL01”、“18TCL02”、“19TCL01”均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21 年度发行人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2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24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7TCL02、18TCL01、18TCL02

    第二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第三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6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第四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2021 年 6 月 7 日,发行人已支付“18TCL01”2020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利息;2021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已支付“17TCL02”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利息;2021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已支付“18TCL02”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利息。

       (三)19TCL01

       “19TCL01”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19TCL01”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25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1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已支付“19TCL01”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利息。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21 年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债券的相关偿债保
障措施。




                                      26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
发行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
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
务偿付。

    2021 年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27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公司类信用债券均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公司
类信用债券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资产负债率(%)                               61.20                          65.10
       流动比率                                    1.08                           0.92
       速动比率                                    0.83                           0.66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8.39                           5.98

    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景气上行、叠加发行人自身产能高速增长及并购 TCL
中环等因素,发行人规模、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同比大幅上涨。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92
倍、1.08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6 倍、0.83 倍,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
及速动比率分别同比增加 15.43%、16.95%。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10%、61.20%,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
数分别为 5.98、8.39,最近一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加 40.28%。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
人偿债能力正常。




                                         28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将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及时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17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7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8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维持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维持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29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维持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维持上述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

    2019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本次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维持
                                   30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31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实际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金额
                                                                                           完毕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345,000     327,138     连带责任保证   56 天-7.36 年    否
 TCL 王牌电器(成都)有限公司          60,000        51,653   连带责任保证   0.47-0.49 年     否
 惠州 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450,000     212,507     连带责任保证   41 天-0.5 年     否
 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王牌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248,500        29,225   连带责任保证   0.25-0.34 年     否
 TCT Mobile Overseas Limited          6,625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TCT Mobile (US) Inc.            8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TCT Mobi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3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TCT Mobile Italy S.R.L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TCT MOBILE - TELEFONES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LTDA.
TCL 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140,000        68,280   连带责任保证   30 天-1.97 年    否
 TCL 家用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16,000         4,929   连带责任保证    36-189 天       否
TCL 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          158,600        80,991   连带责任保证    18 天-3 年      否
TCL 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          131,600        13,480   连带责任保证    18-190 天       否
 中山 TCL 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75,300        31,749   连带责任保证    32-364 天       否
广东 TCL 智能暖通设备有限公
                                      7,000         2,522   连带责任保证    43-186 天       否
             司
TCL 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11,500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否
TCL 智能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TCL 空调器(九江)有限公司           25,000         5,488   连带责任保证    51-189 天       否
 TCL 家用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深圳 TCL 航翔供应链服务有限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公司
中山市幸福树网络科技有限公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司
TCL 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40,000        39,496   连带责任保证    80 天-3 年      否
TCL 商用信息科技(惠州)有限
                                     1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责任公司
TCL 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
                                      4,000         1,034   连带责任保证    62-125 天       否
            司
 TCL 财资(香港)有限公司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32
 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深圳十分到家服务科技有限公
                                  3,000            77    连带责任保证   100-114 天   否
            司
  TCL 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2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广州云升天纪科技有限公司       1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广州 TCL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84,700   连带责任保证     13 年      否
深圳市宝安 TCL 海创谷科技园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发展有限公司
 TCL 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800,000     514,629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3 年    否
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5,000           499    连带责任保证   98-183 天    否
  惠州市升华工业有限公司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
                                 40,000         33,799   连带责任保证   186-199 天   否
            公司
    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深圳前海启航国际供应链管理
                                110,000         10,978   连带责任保证    181 天      否
          有限公司
艾洁旭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
                                 55,000         29,447                     8年
      圳)有限公司
  启航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惠州市仲恺 TCL 智融科技小额
                                 45,500         16,5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 TCL 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
                                100,000         30,0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公司
           合计                3,712,025   1,599,121          -             -        -


   二、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 相关当事人

       2021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33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
规定的重大事项。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