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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TCL科技:关于TCL定转2挂牌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24017           债券简称:TCL 定转 2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TCL 定转 2”挂牌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TCL 定转 2”,债券代码 124017,
挂牌转让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
     2、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 25,230,00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3、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一、“TCL 定转 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21 号文核准,TCL 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或“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发行 511,508,951 股股份、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
资产。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了 2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为 26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6,827.3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资金到位的
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76 号)。
     2、本次交易方案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
非公开发行的 2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TCL 定转 2;债券代码:
124017)已完成登记。
     3、“TCL 定转 2”具体情况如下:
 定向可转债简称        TCL 定转 2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17
定向可转债发行数量         26,000,000 张

定向可转债已回售数量       770,000 张

剩余定向可转债数量         25,230,000 张

其中可流通定向可转债数量   25,230,000 张

发行结束之日、到期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

定向可转债存续期           自发行之日起 2 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投资者认购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
锁定期安排                 转让。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可转债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解除限售日期               2021 年 8 月 3 日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转股期
                           日止,即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票面利率及付息日           当前票面利率 0.1%,债券付息日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当前计息期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当前转股价格 4.10 元/股,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开始实施(初始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
                           为 8.00 元/股)

    (二)“TCL 定转 2”相关条款概述
    1、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
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提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锁定期结束后,如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行使提
前回售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金
额回售给上市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
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
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3、其他条款
      除上述条款外,“TCL 定转 2”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向上
修正条款等,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三)“TCL 定转 2”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
的核查意见》《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禁的核查意见》《关
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
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等,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TCL 定转 2”回售情况
      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认购协议》以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相关规定,“TCL 定转 2”触发有条件回售
条款。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4 月 23 日、2022 年 5 月 7 日、2022
年 7 月 15 日在指定媒体分别披露了“TCL 定转 2”回售公告、回售提示性公告、
回售进展公告以及回售注销结果公告。至回售申报期结束,“TCL 定转 2”回售
有效申报数量为 770,000 张,回售金额为 77,029,260 元(含息、税),公司已办
理完成该部分“TCL 定转 2”的注销手续。回售完成后剩余“TCL 定转 2”数量
25,230,000 张。

      二、“TCL 定转 2”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TCL 定转 2”前十名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债          可转债       持有可转债   持有可转债    持有可转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性质    数量(张)   金额(元)     债占比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3,900,000   390,000,000   15.46%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000,000   300,000,000   11.89%
  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00,000       170,000,000        6.74%

          国寿养老红信固定收益型养
                                        基金、理财产品
  4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1,300,000       130,000,000        5.15%
                                             等
          份有限公司
          国寿养老稳健 9 号固定收益型
                                        基金、理财产品
  5       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                        1,300,000       130,000,000        5.15%
                                             等
          有限公司

  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000,000       100,000,000        3.96%

  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00,000       100,000,000        3.96%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
                                        基金、理财产品
  8       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                       1,000,000       100,000,000        3.96%
                                             等
          份有限公司
          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
  9                                                       1,000,000       100,000,000        3.9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

          太平洋投资策略有限公司-
 10                                        境外法人        800,000         80,000,000        3.17%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有人名册数据填列。


       三、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经营数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元)                                                  40,566,851,319      163,540,559,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2,533,125          10,057,443,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11,554,193         9,437,240,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63,953,881          32,878,450,437

      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2 年 1-6 月经营情况预计
       公司 2022 年 1-6 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8,400,000 万元-8,550,000 万元,净利
润 185,000 万元-20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 年
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仍符合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3、李东生先生与宁波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115,908.50 万股,占比 8.26%,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根据《公司法》第 216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四、预计转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假设本次挂牌的“TCL
定转 2”可转债全部转股,按照当前转股价格 4.10 元/股测算,转股后公司股权
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可转债转股前                 可转债转股后(测算)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1,159,085,019          8.26       1,159,085,019             8.08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43,139,840          5.30        743,139,840              5.18
    TCL 定转 2 持有人                   0           0.00        615,365,853              4.29

     其他 5%以下股东        12,128,417,562         86.44      11,835,001,710            82.46

          合计              14,030,642,421        100.00      14,352,592,422           100.00

   注:TCL 定转 2 假设按当前转股价格全部转股,转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形成的库存股及公司发行的
股份,转股后持股比例尾差是由于数据四舍五入导致,转股后股权变动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

     综上,本次可转债全部转股完成后,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本次“TCL 定转 2”转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TCL 定转 2”偿债措施
     如届时“TCL 定转 2”未全部转股,公司将按照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非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认购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相关约定准备兑付资金,保障“TCL
定转 2”到期兑付顺利进行。

     六、本次“TCL 定转 2”挂牌情况
     1、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TCL 定转 2”,债券代码 124017,
挂牌转让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
     2、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 25,230,000 张,其中可流通数量
25,230,00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3、“TCL 定转 2”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的股份及/或公司因回购股份
形成的库存股。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依据《回购
报告书》,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和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将利用上述部分回购股份进行“TCL 定转 2”的转股,在转股过程中出
现回购股份不足的情况时,公司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的方式进行转股。
    4、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七、关于公司仍符合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说明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定向可转债符合有关政策的要求。公司仍
符合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具备挂牌转让资格。

    八、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项的核查意
见》,认为:公司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TCL 定转 2”本次挂牌转
让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规定。
    2、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挂牌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TCL 定转 2”本次挂牌转让申请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挂牌转让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挂牌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