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3-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TCL科技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聚采”)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以下简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2023年拟与聚采发生非生产性物料采购、差旅服务
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94%;公司2022年与聚采实际发生的非生产性物料采购、差旅服务等交易金额
为125,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8%。
因公司COO王成先生担任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的规定,聚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进
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号TCL科学园区F1栋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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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7年6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谢滔程
注册资本:3000万
经营范围:电动机和传动系统、电气器材、照明器材、测试仪器及户外设
备、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
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焊接和车间供应设备、
泵及管件、采暖、通风设备及空调、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家用电
器、显示设备、家具、消防设备、制冷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设备及器材、度量衡器材、摄影器材、建筑及装饰材料、皮革制品、包装材料
、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印刷机器、纺织服装、像塑制品、卫生用品、化妆
品、日用品、礼品、厨房卫生间用品、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音
响器材及设备的零售、批发、设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
,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的上门安装
及维修;清洁服务;设备的租赁;招投标业务代理;提供招投标业务咨询;鉴
证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信息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技术维护,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礼仪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酒店订房,票务代理,代售火车票,汽
车租赁,会务咨询服务,会议及会展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策划,展览展示设计,平面设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信息咨
询;健康养生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咨询。
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
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区块链
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
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食品、成品油、酒类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
的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运;建筑工程;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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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聚采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29.31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资产总额14.0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COO王成先生任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第(四)项的规定,聚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聚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
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聚采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非生产物料及差旅服务等。
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所称“甲方”包括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本协议所称“乙方”包括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
定价原则及依据:双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提供等关联交易,按照以
下方式定价:
a.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
b.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或一方决定采取招标竞价形式的,按照招标竞
价程序确定;
c.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采取招投标竞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
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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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一方与独立的第
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e.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
效:
a.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
b.乙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c.甲方权力机构已审议批准本协议(如需)。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3年与聚采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
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
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
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拟与聚采签
订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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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与聚采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
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
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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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成 莫 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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