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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嘉瑞: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0-04-23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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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传世 董事 因公出差 饶胤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青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鸿女士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301,267,215.45 352,121,467.04 -1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75,756,031.39 -486,393,228.67 1.52%

    股本(股) 118,935,730.00 118,935,73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00 -4.0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53,690,370.16 115,438,505.31 3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37,197.28 7,232,006.76 47.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94,712.36 6,931,528.66 -187.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5 0.06 -18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6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00,000.0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8,008,958.51

    合计 58,408,958.51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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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转让土地及其附着物产生收益5800 万元,控股子公司长沙振升收到地方政府补贴40 万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52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徐军 1,489,381 人民币普通股

    沈永富 1,273,168 人民币普通股

    王卫平 648,601 人民币普通股

    王南春 461,442 人民币普通股

    苏继仁 357,732 人民币普通股

    高仕岚 312,9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光进 279,468 人民币普通股

    王思言 271,919 人民币普通股

    蔡浩 240,029 人民币普通股

    蒋忠平 238,026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15369.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营业总成本20109.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营业

    外收入584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7%,净利润1100.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是因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

    转让土地及其附着物产生收益及控股子公司长沙振升收到地方政府补贴收入,净利润随之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10)第2-34 号)。

    1、2009 年12 月31 日未弥补亏损93,857.1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48,646.43 万元。造成巨额亏损的主要原

    因系公司银行贷款及衍生的利息、银行担保,属于历史积累问题。公司在湖南省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

    年起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公司债务重组取得了极大的进展,截止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我公司

    就银行主债务已通过债务和解和司法裁定等方式和十四家债权银行达成了正式协议,涉及到的债务本金金额约为46132.91 万

    元,就或有债务已与二十二家债权银行通过债务和解和司法裁定的方式,涉及到的担保债务金额约为57982.21 万元。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由2007 年12 月31 日的76558 万元,减少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10995 万元,公司银行债务由2007 年12 月31

    日的56724 万元,减少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37481 万元。

    2、中圆科技由于环保不达标,于2006 年6 月至今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其恢复生产有一定难度,公司考虑充分挖掘其土

    地价值,盘活现有资产。2009 年8 月7 日,本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请

    求政府收回其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中圆科技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

    偿协议书》,协议约定先导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中圆科技位于长沙望城坡的115.51 亩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所有的附着物(包

    括房屋、附属设施等),补偿总价款为12,757 万元,目前土地收回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房屋等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公司目前在湖南省政府与监管部门的协调和支持下,积极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拟引进的资产重组方为北京天润置地房

    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9 年11 月18 日召开了嘉瑞新材2009 年第三次临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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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0 年1 月14 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091834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本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公司目前的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1 月07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投资者 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2010 年01 月22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投资者 公司恢复上市情况和2009 年年报情况

    2010 年02 月26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投资者 公司重组情况

    2010 年03 月18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投资者 公司重组进展情况和恢复上市情况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资金的问题,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0 年3 月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协调下,于2007 年起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经过各方面两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债务重组取得

    了极大的进展,截止2010 年3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达10995.34 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6195.34 万元,为关

    联方及其它公司担保4800 万元)。

    2、债务和解情况

    (1)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欠款余额本金人民币813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司为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在华厦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欠款余额本金880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恒达通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上述华夏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对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对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两笔

    债权合计本金1693 万元。因此,本公司应对上述两笔债务向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2009 年1 月15 日,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本公司为上海

    佰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上述两笔债权合计本金1693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达成和解。

    乙方依照和解协议支付和解对价。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和解和价时,乙方以及乙方下属公司因上述债务对甲方承担的担

    保责任自动解除;甲方应向法院申请撤销因上述债务对乙方的司法诉讼;甲方应申请解除所有因上述债务对乙方及乙方下属

    公司资产进行的司法冻结和资产质押手续。

    2010 年1 月,本公司收到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确认书》。经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和

    解对价已支付完毕,《债务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本公司因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2)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欠款余额本金人民币2990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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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合法拥有上述债务。因此,本公司应对上述债务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承担担保责任。

    2009 年4 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甲方)、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与本公司(丙方)签署《债务

    重组协议》,就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本金人民币2990 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达成和解。

    由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和解和价时,甲方豁免乙方剩余债务及丙方相应担保责任,

    三方债权债务关系同时终结。

    2010 年1 月, 公司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发出的《确认函》, 经确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协议款项全部收妥,本公司履行了全部协议义务,本公司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解除。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甲方)、本公司(乙方)、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

    了《协议书》,就本公司为上海鸿仪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本金人民币2000 万元承担的担

    保责任、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本金人民币3000 万元承担的担保责任达

    成了和解。

    丙方作为乙方重组方,代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甲方收到和解对价的十个工作日内,解除乙方对指定债务

    承担的剩余担保责任,向乙方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的确认函;并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释放相关资产的担保权利和司法查封。

    2010 年1 月, 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发出的《关于解除嘉瑞新材担保责任的确认函》, 经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确认,和解对价已支付完毕,本公司履行完毕《协议书》付款义务,本公司所需承担

    的担保责任解除。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甲方)、本公司(乙方)、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

    了《协议书》,就本公司为上海守正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本金人民币2000 万元承担的担

    保责任达成了和解。

    丙方作为乙方重组方,代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甲方收到和解对价的十个工作日内,解除乙方对指定债务

    承担的剩余担保责任,向乙方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的确认函。

    2010 年1 月, 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发出的《关于解除嘉瑞新材担保责任的确认函》, 经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确认,和解对价已支付完毕,本公司履行完毕《协议书》付款义务,本公司所需承担

    的担保责任解除。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甲方)、本公司、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协

    议书》,就本公司为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本金人民币2247 万元承担的担保责任

    达成了和解。

    丙方作为乙方重组方,代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甲方收到和解对价的十个工作日内,解除乙方对指定债务

    承担的剩余担保责任,向乙方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的确认函。

    2010 年1 月, 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发出的《关于解除嘉瑞新材担保责任的确认函》, 经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确认,和解对价已支付完毕,本公司履行完毕《协议书》付款义务,本公司所需承担

    的担保责任解除。

    (6)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02)新经初字第10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南塑料制品厂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

    偿甲方借款21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

    责任达成了和解。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甲方收到和解对价后,解除乙方对海南塑料制品厂上述债务的清偿责

    任;并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相关资产的司法查封。

    2010 年1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发出的《确认函》。本公司按债务和解协议约定,已支付完毕

    和解对价,本公司不再对海南塑料制品厂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2009 年12 月10 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城中支行(甲方)、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本公司(保证人丁方)与签署了《减免利息协议》,就本公司控股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

    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城中支行本金590 万元银行借款达成和解。

    乙方与丙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和解对价支付完毕后,甲方减免乙方所欠利息。

    2010 年1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城中支行发出的《债务清偿完毕及担保责任解除确认函》。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城中支行确认,和解对价已支付完毕,本公司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解除。

    (8)本公司在上海银行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金为人民币6400 万元的债务及其相关利息在1000 万元范围内和

    本金为人民币2000 万元的债务及其相关利息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上海银行已将该主债权及其对应的从债权及相关权利、权

    益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依法享有上海银行对本公司享有的一切权利。

    2008 年6 月17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在乙方于2009

    年12 月31 日前向甲方偿付完毕和解对价后,甲方解除上述债务对乙方应承担的担保责任,乙方因指定债务对甲方承担的担

    保责任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不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及其他任何义务。

    2010 年1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发出的《关于解除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

    任的函》,本公司已按协议内容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履行了相应的还款义务,本公司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解除。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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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09 年3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甲方)、本公司(乙方)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

    了《还款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本金9346.38 万元银行借款达成和解。

    由丙方代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和解对价支付完毕后,甲方应解除湖南国光瓷业集团公司因指定债务所承担

    的担保责任,解除对乙方及其他公司因指定债务所进行的资产冻结。

    2009 年由于湘晖公司、本公司资金困难,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还款协议书》。2010 年1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发出的《关于同意延期付款的函》。同意2009 年3 月签署的《还款协议书》继续有效,湖南湘晖、本

    公司在2010 年12 月底前必须依照《还款协议书》约定将还款义务履行完毕。

    (10)2009 年1 月5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甲方)、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乙

    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丙方)签署了《协议书》,就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共计人民币4895.34 万元贷款,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达成协议。

    乙方和丙方偿还甲方贷款本金后,甲方免除乙方在本案判决书项下结欠甲方的全部贷款利息,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证担

    保责任自动解除,甲方向法院申请解除本案判决书所涉资产的司法冻结。

    2010 年3 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甲方)、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丙方)就上述债务问题再次签署了《补充协议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

    行同意本公司在原《协议书》的基础上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向法院申请

    解除本案判决书所涉资产的司法冻结。

    (11)2008 年6 月2 日,岳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在

    岳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 万元,湖南朗力夫制药有限公司人民币1700 万元,共

    计人民币2700 万元的债务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达成了协议。

    2010 年3 月,本公司收到岳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函》。经岳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确认,和解对价已支付完毕,本公司履行完毕《债务和解协议》确定的全部义务,本公司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解除。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本金共计人民币1219.5 万元银行借款达成和解。

    由乙方向甲方依照协议支付和解对价。乙方支付完毕和解对价时,甲方免除指定债务产生的相应利息、罚息以及其他费

    用,乙方对甲方负有的指定债务自动解除,有关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履行完毕,乙方不承担涉及指定债

    务的相关费用,甲方负责解除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对指定债务的担保责任,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因指定债务而进行的司

    法冻结、资产质押手续。

    2010 年3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出的《关于同意嘉瑞新材延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函》,同意

    本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同意按原《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减免相关利息和相关费用。

    (13)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与本公司人民币4,984 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于2008 年4 月

    3 日立案执行。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于2008 年5 月26 日出具了(2008)宁法执字第190-1 号《民事裁定书》。

    2010 年3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顺支行出具的《关于同意延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函》,同意延期

    还款。还款完毕后,本公司与光大银行华顺支行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3、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目前的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0 年1 月14 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091834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附录

    4.1 资产负债表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6

    编制单位: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3 月31 日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603,729.28 34,718.84 52,837,778.38 1,692,485.3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40,320.35 700,000.00

    应收账款 22,835,324.02 24,849,030.53

    预付款项 10,077,648.61 12,354,364.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9,400,000.00 59,400,000.00

    其他应收款 91,504,555.06 48,213,969.50 55,911,517.33 51,823,005.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3,872,842.33 28,123,656.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6,134,419.65 107,648,688.34 174,776,347.19 112,915,490.8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777,000.00 7,777,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050.00 13,05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000,000.00 20,502,629.97 8,000,000.00 20,502,629.9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4,700,829.53 11,290,978.30 107,059,394.13 11,491,945.5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595,933.30 49,449,692.75

    开发支出

    商誉 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45,982.97 5,045,982.97

    其他非流动资产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132,795.80 31,793,608.27 177,345,119.85 31,994,575.51

    资产总计 301,267,215.45 139,442,296.61 352,121,467.04 144,910,066.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1,677,633.84 274,464,269.19 340,177,633.84 282,964,269.1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2,752,843.63 19,802,817.56

    预收款项 3,400,076.93 91,786,803.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01,090.86 13,992.52 494,907.36 13,992.52

    应交税费 72,491,819.10 678,332.12 65,358,433.87 671,821.12

    应付利息 188,916,104.08 165,017,524.91 182,398,830.66 159,598,524.91

    应付股利 600,000.00 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50,768,724.54 35,739,610.60 50,620,393.39 30,845,199.1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2,915,000.00 23,345,000.00 34,645,000.00 23,34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724,023,292.98 499,258,729.34 785,884,820.27 497,438,806.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60,305.22 1,860,305.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860,305.22 48,000,000.00 49,860,305.22 48,000,000.00

    负债合计 773,883,598.20 547,258,729.34 835,745,125.49 545,438,806.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8,935,730.00 118,935,730.00 118,935,730.00 118,935,730.00

    资本公积 319,847,380.00 312,940,642.30 319,847,380.00 312,940,642.3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323,955.80 13,323,955.80 13,323,955.80 13,323,955.80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27,863,097.19 -853,016,760.83 -938,500,294.47 -845,729,068.6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756,031.39 -407,816,432.73 -486,393,228.67 -400,528,740.50

    少数股东权益 3,139,648.64 2,769,57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2,616,382.75 -407,816,432.73 -483,623,658.45 -400,528,74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1,267,215.45 139,442,296.61 352,121,467.04 144,910,066.34

    4.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3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53,690,370.16 115,438,505.31

    其中:营业收入 153,690,370.16 115,438,505.3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1,092,052.97 7,287,692.23 119,786,718.12 8,428,814.69

    其中:营业成本 147,829,175.75 95,478,608.6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27,499.68 473,515.49

    销售费用 11,733,178.41 8,822,407.73

    管理费用 27,525,050.25 1,866,559.73 7,535,088.65 2,140,684.69

    财务费用 6,477,148.88 5,421,132.50 7,477,097.58 6,288,130.00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47,401,682.81 -7,287,692.23 -4,348,212.81 -8,428,814.69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9

    加:营业外收入 58,408,958.82 11,762,070.00 11,75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0.31 201.00 2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007,275.70 -7,287,692.23 7,413,656.19 3,320,985.31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1,007,275.70 -7,287,692.23 7,413,656.19 3,320,98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0,637,197.28 -7,287,692.23 7,232,006.76 3,320,985.31

    少数股东损益 370,078.42 0.00 181,649.43 0.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06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1,007,275.70 -7,287,692.23 7,413,656.19 3,320,98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11,007,275.70 -7,287,692.23 7,413,656.19 3,320,985.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0.00 0.00 0.00 0.00

    4.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3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182,030,542.41 116,307,546.1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4,886,221.77 2,534,328.20 20,476,000.83 2,801,246.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916,764.18 2,534,328.20 136,783,547.01 2,801,246.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167,167,372.72 102,993,283.4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7,005,371.74 287,867.00 5,280,882.44 270,104.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95,274.68 6,461,086.91 19,8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15,143,457.40 3,904,227.68 15,116,765.58 2,055,39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3,011,476.54 4,192,094.68 129,852,018.35 2,345,29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6,094,712.36 -1,657,766.48 6,931,528.66 455,948.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0,136.74 52,377.65 4,578.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136.74 52,377.65 4,57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39,336.74 -52,377.65 -4,578.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1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8,500,000.00 8,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00,000.00 8,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500,000.00 8,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330.00 1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0,000.00 8,500,000.00 330.00 13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30.00 -13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34,049.10 -1,657,766.48 6,878,821.01 451,240.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52,837,778.38 1,692,485.32 17,775,131.06 556,182.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603,729.28 34,718.84 24,653,952.07 1,007,422.13

    4.4 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