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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北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18-070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0 月 18 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 15:00 之

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183 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荣智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

758,553,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892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156,434,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4644%。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

票方式)共 14 人,代表股份 914,987,4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3573%。其中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8 人,代表股份

76,068,14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02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决均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肖荣智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2、李锋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3、应华江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4、王惠君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5、薛建昌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6、徐卫波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7、白彦春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表决结果:肖荣智、李锋、应华江、王惠君、薛建昌、徐卫波、白彦春当选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袁宗琦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2、李质仙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3、李万军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4、孟梓女士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表决结果:袁宗琦、李质仙、李万军、孟梓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三)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1、高俊岐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2、王哲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914,950,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6,03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5%。

    表决结果:高俊岐、王哲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中
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宇华、王莹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