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1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
26日召开了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
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
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
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
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票据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并参
照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公司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
复核,对划分为组合 2 的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票据组合 2 以商业承兑汇票划分组合 0%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票据组合 2 以商业承兑汇票划分组合 0.6%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租赁准则新旧准则
衔接规定,首次执行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
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修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 2020 年对应收商业承兑
汇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906,998.13 元,对 2020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906,998.13 元。
四、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
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