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处置闲置报废设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拟处置闲置报 废设备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闲置报废设备处置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2.本次闲置报废设备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 价值公允。该项闲置报废设备处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于闲置报废设备处置事项。 独立董事: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