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2022董监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2022-04-16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2022 年度)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充分调动
和发挥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一、薪酬构成
(一)适用董监高(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下同)的基本薪酬占 40%,绩效薪酬占 60%。
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分为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
效薪酬,各占 50%。季度绩效薪酬按季考核,年终与年度绩效薪
酬一同计提发放。
(二)适用董监高岗位职能分为创效职能和其他管理职能两
种类别,分别考核。
(三)2022 年适用董监高的薪酬标准根据承担责任、任务
和上年度工作业绩以及市场机制合理确定。
(四)独立董事和非本公司员工的董事、监事的报酬采取固
定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
(一)适用董监高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领导之下,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按规
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其中,年度绩效考核需要依据年度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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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及核定的年度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二)适用董监高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和本人责任
分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小组审核同意后作为本人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三)季度绩效考核
1.创效职能适用董监高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分管单位承担
的经济效益目标当季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经济效益目标当季完成
进度采取累进制方式核算。
2.其他管理职能适用董监高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以本人年度
工作计划当季完成情况(占比 70%)和综合评价(占比 30%)共
同确定。
其中,工作计划当季完成情况重点考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
成效(含目标任务达成)等情况。对有时限要求的目标任务,按
照在要求时限内的工作完成结果予以考评。
3.综合评价计算办法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对被考核人当季综
合评价得分各占 50%。
(四)年度绩效考核
1.创效职能适用董监高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所承担经济
效益目标全年完成情况为主。
2.其他管理职能适用董监高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公司及
纺织(或软件)主业经济效益目标全年完成情况为主。其中
(1)在公司总部或纺织分(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适用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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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司及纺织主业经济效益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为主。
(2)在北明软件或其分(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适用董监高
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司及软件主业经济效益目标全年完成情况为
主。
三、绩效薪酬
(一)季度绩效薪酬
1.创效职能适用董监高季度绩效薪酬
创效职能适用董监高季度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分管单位承担
的本季度经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计提。即
季度绩效薪酬=季度挂钩绩效薪酬基数×(本季度利润目标达成
率×70%+本季度营业收入目标达成率×30%)
其中,承担的营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效益目标当季未能全部
完成 60%或以上的该季度绩效薪酬不计提,经济效益目标加权达
成率最高以 100%计算。
2.其他管理职能适用董监高季度绩效薪酬
其他管理职能适用董监高季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及纺织(或
软件)主业全年经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和本人本季度绩效考核结
果计提,即
逐季计提季度绩效薪酬=季度挂钩绩效薪酬基数×(工作计划当
季完成情况考评得分×70%+综合评价得分×30%)
(1)在公司总部或纺织主业分(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适用
董监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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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计提发放季度绩效薪酬=逐季计提季度绩效薪酬×[(公司整
体利润指标达成率+纺织主业利润指标达成率)/2×70%+(公司整
体营业收入指标达成率+纺织主业营业收入指标达成率)/2×30%]
(2)在软件主业分(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适用董监高适用
年终计提发放季度绩效薪酬=逐季计提季度绩效薪酬×[(公司整
体利润指标达成率+软件主业利润指标达成率)/2×70%+(公司整
体营业收入指标达成率+软件主业营业收入指标达成率)/2×30%]
3、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有应给予警告之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的,扣除当季季度绩效薪酬的 20%;有较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扣
除当季季度绩效薪酬的 50%;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当季季度
绩效薪酬不计提。
(二)年度绩效薪酬
1.创效职能适用董监高的年度绩效薪酬与本人分管单位承
担的经济效益目标全年完成情况挂钩。即
年度绩效薪酬=年度挂钩绩效薪酬基数×(全年利润目标达成率
×70%+全年营业收入目标达成率×30%)
其中,承担的营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效益目标全年未能全部
完成 60%或以上的,或分管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
故的,年度绩效薪酬不计提。
2.其他管理职能适用董监高的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及纺织
(或软件)主业经济效益目标全年完成情况挂钩。即
(1)在公司总部或纺织主业分(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适用
董监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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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薪酬=年度挂钩绩效薪酬基数×[(公司整体利润指标达
成率+纺织主业利润指标达成率)/2×70%+(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指
标达成率+纺织主业营业收入指标达成率)/2×30%]
(2)在软件主业分(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适用董监高适用
年度绩效薪酬=年度挂钩绩效薪酬基数×[(公司整体利润指标达
成率+软件主业利润指标达成率)/2×70%+(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指
标达成率+软件主业营业收入指标达成率)/2×30%]
其中,分管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年度
绩效薪酬不计提。
3.年内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中,因违规违纪解
除劳动关系或调离公司的无当年年度绩效薪酬,其他情形的按照
本人年内实际在册在岗工作月数折算计发当年年度绩效薪酬。
(三)对既承担创效职能又承担管理职能的适用董监高,合
理确定其两个职能在绩效薪酬形成因素中所占权重的比例后,再
分别按照上述关于季度和年度绩效薪酬的相关规定加权计算。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本方案不影响公司其他奖惩制度的效力。
(三)适用《石国资(2017)176 号》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按照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未尽事项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总部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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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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