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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北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杨峻)2023-04-17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能够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          以通讯 委托
                        现场出             缺席
             应参加会          方式参 出席      表决意见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2        0        12     0      0   全部同意

股东大会        2         0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 次。
    (一)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应收
账款余额为 515.12 万元,预付账款余额为 299.55 万元,其他应收款
余额 521.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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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如下:公
司为常山恒新担保 30,000.00 万元,为常山恒荣担保 10,446.00 万元,
为北明鼎云担保 4,000.00 万元,为北明软件担保 153,537.97 万元;
全资子公司北明软件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时能源担保 4,559.40 万元。
公司累计担保 202,543.37 万元,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为公司 2021
年末净资产的 32.91%。
    2、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生产经营中正常
业务往来,交易价格按同类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
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公司本次就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
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2022 年在云数据中心等项目建
设上仍存在较大资金需求和投入,需要预留资金以发展主营业务。为
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云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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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项目投资需求,同意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
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
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五)对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运作,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公允合理发表审计意见,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财光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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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工作,支付该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费 110 万元(含子公司财务审计
费)、内控审计费 50 万元,共计 160 万元。
    (六)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说明如下:
    公司及附属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与集团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
发生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与该议案相关的《生产
经营购销框架协议》、有关企业签署的《关于对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生产经营
购销框架协议〉的确认书》已于 2022 年 4 月 4 日提交给我们。我们
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
条款,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
    (七)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2022 年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
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八)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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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根据 2021 年关联交易计划,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之
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6,953.25 万元,2021 年与关联方
预计发生金额为 10,000 万元,差异为 30.47%。
       我们认为导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2021 年下半年以来,棉花价格持续在
高位运行,市场风险加大,关联企业持谨慎态度,使得需求低于原先
预期。2021 年度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
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需求、合同金
额和执行进度确定的,具有不确定性。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各类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
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九)对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
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2 年 4 月 4 日提交给我们。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十)对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如
下:
        对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
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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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费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
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
位对公司的支持。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对预计 2022 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预计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
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合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不超过 298,000 万
元人民币,有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有利于
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对
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
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银行
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事项,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
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
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包括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均能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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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三)对 2022 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
方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是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等方面,综合确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激励其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
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方案。
    (十四)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对正定园区 1#车间闲置报废设备进行处置。公司聘请了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作为评估机
构,对本次处置闲置报废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十五)对拟处置闲置报废设备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闲置报废设备处置是为了腾空厂房进行出租,有利于盘活公
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
标。本次闲置报废设备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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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的规定。交易遵循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价
值公允。该项闲置报废设备处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于闲置报废设备处置事项。
       (十六)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
司资金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事项,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09,204 万元,
其中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为 204,729 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为 4,475 万元。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均通过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
保事项,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七)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已就计提 2022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
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
帮助。公司本次就计提 2022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
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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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八)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对常山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进行转让。公司聘请
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
构,对本次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十九)对拟转让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的转让为了能够集中优势资
源,加快二期项目的建设步伐,实现资金快速回流,为二期项目的建
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符合“着力将常山云数据中心建成面向省会、
面向雄安新区、面向京津冀的高等级、高性能、高效率的新一代数据
中心”的公司战略。本次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的转让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诚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该项资产转让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于转
让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的事项。
       (二十)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参与期货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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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和《期
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棉花、棉纱和涤纶短纤,且交易目的是锁定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将产品销售价格、原材
料采购成本和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有利于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
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
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参加会议和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公司的长
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参加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适
用董监高绩效考核结果、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绩效考核方案、调整池俊平年度薪酬标准;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包括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
利润分配等事项。
    四、年报相关工作
    1、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听取了总经理
应华江先生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
报,我对公司执行层一年来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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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参加了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听取了会计师的汇
报,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供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财
务报表初稿、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核意见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向负责年报审计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送了审计报告督促函,就年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
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在 2022 年度的各项工作中,公司执行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给予我大力的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杨峻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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