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5-15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汤亮 董事长 公务 马伟华 金川 董事 公务 马伟华 李铁民 董事 公务 吕广伟 杨士彪 董事 公务 高世星 公司负责人汤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志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志胜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3,486,234,000.00 67,720,684,000.00 5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958,036,000.00 9,788,513,000.00 11.9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97,679,000.00 43.11% 6,967,581,000.00 3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9,984,000.00 42.98% 970,299,000.00 3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97,016,000.00 38.81% 866,522,000.00 37.7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531,194,000.00 110.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8 -28.51% 0.2734 -36.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8 -28.51% 0.2734 -3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0% 0.70% 9.34% 1.07% 注: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总股数由 1,774,303,476 股增至 3,548,606,952 股 ,导致每股收益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27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3,491,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11,0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95,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361,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996,000.00 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155,000.00 合计 103,777,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2,76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64% 1,584,175,272 432,900,432 质押 1,474,862,022 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8.72% 309,570,914 司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天弘定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6% 144,170,576 增 14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华 融国际信托-华融泰达宏利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0% 124,151,707 11 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华安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 际信托-华融华安基金 5 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2% 82,305,166 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0% 74,609,940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2% 22,081,14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52% 18,358,700 天津天信嘉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5% 12,453,124 肖碧虹 境内自然人 0.29% 10,132,89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1,151,274,840 人民币普通股 1,151,274,840 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09,570,914 人民币普通股 309,570,914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天弘定增 14 号资产管理 144,170,576 人民币普通股 144,170,576 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 124,151,707 人民币普通股 124,151,707 融泰达宏利 11 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安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华 82,305,166 人民币普通股 82,305,166 安基金 5 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4,609,940 人民币普通股 74,609,940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22,081,147 人民币普通股 22,081,14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35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58,700 天津天信嘉盛投资有限公司 12,453,124 人民币普通股 12,453,124 肖碧虹 10,132,892 人民币普通股 10,132,892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航资本与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其他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未知。 天津燕山权投基金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保证券账户持股 309,570,914 股;肖碧虹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0,132,89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海航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607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3%)流通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 年7月25日。 2.海航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7,0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2%)流通股份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9日。 3. 海航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336,5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43%)流通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办 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7月25日。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 51%,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57%,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使得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222%,主要系本期公司之金融租赁类控股子公司皖江租赁拆出资金余额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 33%,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对应的融资租赁款项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 431% ,主要系本期公司以 22,330 万元受让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7%股权,以及以约 4,200 万美元认购 Sinolending Ltd.发行的 D 级优先股 22,090,149 股,占标的公司 D 级优先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6.18%所致。 6.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 61%,系新增经营租赁项目和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使得固定资产相 应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 97%约人民币 2,177 万元,系公司之金融租赁类控股子公司皖江租赁本期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8.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 1281%,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形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增值所致。 9.商誉较年初增加 370%,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使得商誉增 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 285%,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相 应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 551%,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香港渤海资产管理支付收购 Avolon 保证金所致。 12.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91%,主要系公司新增项目贷款增加,使得短期借款相应增加所致。 13.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49%,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使得应付集装箱采购款相应增 加所致。 14.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 47%,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15.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 61%,系公司新增项目贷款所计提的应付利息增加、本期新增并购 Cronos 贷款利息和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使得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 621%,主要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17.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67%,系公司新增项目贷款增加、本期新增并购 Cronos 贷款以及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 股权,使得长期借款相应增加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 47%,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相 应增加所致。 19.应付债券较年初增加 42%,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20.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 100%,系公司本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21.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 30%,系公司本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22.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 98%,系公司本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2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39%、34%、33%,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 司 Cronos80%股权,同时公司租赁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2%,主要系本期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Cronos80%股权,产生中介费用等并购相关 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费用所致。 2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8%,主要系公司贷款增加对应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2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35499%约人民币 1,635 万元,主要系境外子公司 Seaco 及 Cronos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所致。 2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92%约 1,085 万元,主要系公司之境外控股子公司香港航空租赁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在持 有期间及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8.本期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3309%约人民币 37044.57 万元,系本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减少 3071.33 万元以及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较上年同期增加 40115.90 万元所致。 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11%,主要系公司租赁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3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29%,主要系本期并购 Cronos 项目支付收购对价和 Avolon 保证金所 致。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41%,主要系本期贷款及公司债等各项融资活动增加所致。 32.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36%,系公司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总股数由 1,774,303,476 股增至 3,548,606,952 股所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的进展情况 1.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加强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Global Aviation Leasing Co., Ltd.拟以要约 方式收购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股权,要约价格为 26 美元/股, 交易价款预计约 42,862.87 万美元(折合约 26.21 亿人民币)。相关各方按照约定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提交了要约收购相关文件,本次收购正式进入要约期。 2.在公司公告拟要约收购 Avolon 20%股权相关事项后,Avolon 收到了来自第三方对其 100%股权进行收购的全面要约。2015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参与全面要约收购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事项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签订<排他性 协议>的议案》并与 Avolon 签署了《排他性协议》,双方约定:公司拟以 32 美元/股的价格收购 Avolon 100%股权,在排他期 内(2015 年 9 月 7 日前),除渤海租赁及其代表外,Avolon 及其董事、管理层、员工及相关代表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商议、洽 谈关于 Avolon 的并购、重组、合并等相关交易。 4.2015 年 9 月 3 日(纽约时间),经公司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批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Mariner Acquisition Ltd (以下简称“Mariner”)与 Avolon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MERGER AGREEMENT》)及《要约终止协议》《TENDER OFFER TERMINATION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各方同意 Mariner 与 Avolon 合并,合并完成后,Mariner 并入 Avolon , Avolon 为存续公司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Global Aviation Leasing Co., Ltd 之全资子公司, Avolon 原发行在外全部 82,428,607 股普通股全部注销,Avolon 原普通股股东获得 31 美元/股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约为 25.55 亿美元(约 合人民币 162.39 亿元);同时,双方同意终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Global Aviation Leasing Co., Ltd.要约收购 Avolon 20%股权 相关事项。 鉴于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正在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相 关专业意见,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后,公司将及时披露《重大资产 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购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二)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盈利预期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真实投资价值的认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向公司发送了《关于增持渤海租赁股票计划及维护市值稳定措施的函》, 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分批增持渤海租赁股票,增持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增 持比例不超过渤海租赁总股本的 2%;并承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渤海租赁股票。 2.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渤海租赁 11,432,050 股,占渤海租赁总股本的 0.32%, 增持后合计持有渤海租赁 1,584,175,272 股,占渤海租赁总股本的 44.6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08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5 年 07 月 14 日 公告;2015-090:公司子公司拟要约收购 Avolon holding Limited 20%股权的公告 2015-101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07 月 31 日 决议公告 2015-102:关于公司子公司要约收购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加强公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20%股权的进展 司在全球飞机租赁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 2015 年 08 月 03 日 公告;2015-103:2015 年第八次临时董 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通 事会决议公告、 过全资子公司收购 Avolon 100%股权,本 次交易的交易金额约为 25.55 亿美元(约 2015-105:关于公司子公司要约收购 合人民币 162.39 亿元)。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股权的进展公 2015 年 08 月 11 日 告;2015-106:2015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 会决议公告 2015-119: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9 月 07 日 2015-120: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海航资本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的 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分批增持 渤海租赁股票,增持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 2015-09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 2015 年 07 月 15 日 元人民币,增持比例不超过渤海租赁总 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股本的 2%;并承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渤海租赁股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书中所 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作承诺 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㈠海航资本和海航集团共同做出的相关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不从事与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争的业务;若海航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从事了与重组完成后 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则将及时将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按照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同时从事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期间获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 有;若因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的他方主体不同意致使该业 务无法转让的,则将从事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所获收益 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履 海航资本、 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 海航集团、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 香港国际 海航资本; 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租赁和香 海航集团; 权益。 港航空租 长江租赁 ; ㈡海航集团下属租赁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 赁均严格 浦航租赁; 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利益,避免和重组完成后的 2011 年 07 持续履行 执行;浦航 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海航集团下属除渤海租赁外 月 14 日 租赁、长江 扬子江租赁; 资产重组时 的五家租赁公司(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香 香港国际租赁; 租赁、扬子 所作承诺 港国际租赁和香港航空租赁)也分别承诺现在和将来不会 江租赁已 香港航空租赁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 与公司签 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 订《托管经 /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业务;承诺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 营协议》。 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重大资产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产 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承诺除现有业务外,若上市公司 将来认定上述五家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则五家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将 其认定的业务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如尚不具备转 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则将上述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管 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给上市公司。若从事了与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则将及时将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按照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同时 从事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期间获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 司所有;若因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的他方主体不同意致使 该业务无法转让的,则将从事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所获 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海航资本;海航 ㈠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 2011 年 07 持续履行 严格履行 集团 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市政 月 14 日 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等的 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租赁业务,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相互 独立。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无 同业竞争,亦无有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同时保证海航资本 作为控股股东置入上市公司的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基 础设施、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等的租赁业务具有符合上市 条件所需的独立性,包括拥有独立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所需 的资产、机构、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 ㈡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 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 体系及独立完整的相关资产,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 或承诺人附属机构占用的情形;同时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 和经营场所独立于承诺人。 ㈢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 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承诺人、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 独立。 ㈣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 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完整 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以及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人员,独立行 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无 机构混同的情形。 ㈤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 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 独立的银行开户而不与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承诺人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遵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二、关于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承诺 ㈠如公司的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就所负债务的转移提供 担保或提前清偿该等债务,则海航资本愿提供相应的担保 或承担提前清偿义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海航资本 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㈡因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函而无法转移的债务,海航资 本将以现金方式在上述债务到期前向相关债权人足额进 行清偿,以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免于清偿该等债务;若债 1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权人未来坚持要求上市公司清偿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的,海航资本保证立即足额向上市公司作出偿还和补偿, 以使上市公司免于遭受任何由此造成的损失。海航集团有 限公司承诺对海航资本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㈢承诺人提供的上述担保均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关于承担本次重组或有事项的承诺 ㈠公司重组后,若发生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任 何争议事项,海航资本承诺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费用、 风险及债务均由海航资本承担。若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上 市公司作为前述争议事项的当事人或上市公司因该等争 议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海航资本在接 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 补偿。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海航资本上述义务承担连 带责任。 ㈡公司重组后,若公司发生或遭受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相关的任何或有债务及其他债务、义务或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就置换资产中的对外投资,因上市公司未依法履 行出资义务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就置换资产中的 上市公司所投资企业未依法办理清算、注销手续,上市公 司作为投资单位或股东所应承担的清算责任和债务责任; 上市公司违反相关环保、税务、产品质量、人身侵害、知 识产权、劳动及社会保障等法律规定而承担的任何支付、 缴纳、滞纳、赔偿或补偿责任),均由海航资本负责处理 及承担。若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上市公司作为前段所述事 项或责任的当事人或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 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海航资本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 之日起十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海航集团有限公 司承诺对海航资本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㈢海航资本已了解并知悉公司置出的部分资产中存在权 属不清的情形,海航资本承诺:无论是否已知悉置出资产 的权属瑕疵,对置出资产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及损失由海 航资本负责处理和承担;并放弃就该损失要求上市公司赔 偿的权利。海航集团关于渤海租赁在海航集团财务公司存 款事项的承诺为了保证渤海租赁与财务公司存取款往来 的合规性,海航集团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上 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 求开展渤海租赁在财务公司的存取款业务;保证渤海租赁 所有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和独立,且在符合银监会 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渤海租赁可随时支取使用,不受任何 限制。如果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和深交所在内的政府 监管部门对渤海租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提出新的要求,海 航集团保证也将按要求进行处理。 1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海航集团的相关承诺: ㈠在渤海租赁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尽量减少与渤海租赁的 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海航集团及海航集 团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渤海租赁依法签订协议,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 与渤海租赁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渤海租赁 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海航集团将以渤海租赁作为发展下属租赁业务的唯一资 本运作平台,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再新设或收购其他从事 租赁业务的公司。 2.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海航集团所控制的下属租赁公司于 未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 期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海航 海航集团、 集团将于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在上 海航资本 市公司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后将所控制的该租赁公司股权 和香港国 以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海航集团; 际租赁均 二、海航资本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海航资本; 严格执行; ㈠海航资本将以渤海租赁作为发展下属租赁业务的唯一 长江租赁; 2012 年 08 浦航租赁、 资本运作平台,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再新设或收购其他从 持续履行 扬子江租赁; 月 28 日 长江租赁、 事租赁业务的公司。 香港国际租赁; 扬子江租 ㈡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海航资本所控制的下属租赁公司于 赁已与公 浦航租赁 未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 司签订《托 期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海航 管经营协 资本将于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在上 议》。 市公司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后将所控制的该租赁公司股权 以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㈢海航资本将来不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海航资本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 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将来亦不会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 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㈣保证海航资本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 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 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海航集团下属租赁公司长江租赁、扬子江租赁和香港 国际租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潜在的同业竞争,主要从事飞机租 赁业务的长江租赁、扬子江租赁和香港国际租赁分别承诺 1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如下: ㈠承诺人现在和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 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 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业 务;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㈡承诺人主要从事与海航集团控制下的航空公司相配套 的内部飞机租赁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承诺人获得 从事新的租赁业务的商业机会,应于知晓上述新业务的商 业机会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新业务的合理必要信息通知上 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自收到通知后按其内部决策权限由 相应决策机构决定是否从事上述新业务,如属于外部业 务,则不论是否达到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均需经董事 会决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非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后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承诺人表示放弃参与上 述新业务,承诺人获得的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无偿优先 给予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发出上述放弃通知,承诺人 才可以从事上述新业务。 ㈢承诺人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前与渤海租赁通过签署书面 文件的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避免同业竞争的 发生。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于每季度前五日内向 渤海租赁以书面形式通报截至上一季度末正在执行的全 部租赁项目情况。 四、海航集团下属租赁公司大新华租赁(现更名为"浦航 租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 后潜在的同业竞争,主要从事船舶租赁的大新华租赁承诺 如下: ㈠承诺人现在和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 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 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业 务;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㈡承诺人主要从事海航集团内部船舶租赁业务。本次交易 完成后,如果承诺人获得从事新的租赁业务的商业机会, 应于知晓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新业 务的合理必要信息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自收到通 知后按其内部决策权限由相应决策机构决定是否从事上 述新业务,如属于外部业务,则不论是否达到上市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均需经董事会决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 非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以书面形式明确通 知承诺人表示放弃参与上述新业务,承诺人获得的上述新 业务的商业机会无偿优先给予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发 出上述放弃通知,承诺人才可以从事上述新业务。 1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㈢承诺人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前与渤海租赁通过签署书面 文件的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避免同业竞争的 发生。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于每季度前五日内向 渤海租赁以书面形式通报截至上一季度末正在执行的全 部租赁项目情况。 一、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促使渤海租赁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渤海租赁独立性,并继 续承诺渤海租赁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于 海航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二、关于承担上市公司本次购买或有风险的承诺。渤海租 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完成后,若发生与本次重大资产 2012 年 08 海航集团 持续履行 严格履行 购买事项相关的任何争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海航香港及 月 28 日 其所投资企业作为诉讼等相关争议的一方,因可能发生或 正在发生的诉讼等相关争议的结果对海航香港的资产、经 营、收入等产生不良影响,或导致海航香港及其所投资企 业承担相关责任、义务、损失等,海航集团承诺由此产生 的所有责任、费用、风险及债务均由其承担。 一、海航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 海航集团将尽量减少与渤租赁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 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 格与渤海租赁依法签订协议,并依据有关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与渤海租赁的交易取得任 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渤海租赁承担不正当的义务。 海航集团; 2013 年 09 二、海航资本关于规范联交易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海 持续履行 严格履行 海航资本 月 15 日 航资本将尽量减少与渤海租赁的关联交易 ;若有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易,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 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 场价格与渤海租赁依法签订协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与渤海租赁的交易 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渤海租赁承担任何不正当的 义务。 一、海航集团关于保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 ㈠渤海租赁的业务独立于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与海航集团及海航 海航集团; 2013 年 09 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相互独立。渤海租赁与海航集 持续履行 严格履行 海航资本 月 15 日 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争,亦无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同时保证渤海租赁通过下 属全资控制的公司 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 购买的标的公 司 Seaco SRL 的租赁业务具有符合上市条件所需的独立 1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性,包括拥有独立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所需的资产、机构、 人员、资质和能力,以及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 ㈡渤海租赁的资产独立于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具有与经营有关的 业务体系及独立完整的相关资产,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海 航集团或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保证不以 渤海租赁的资产为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同时保证渤海租赁的住所和经营场 所独立于海航集团。 ㈢渤海租赁的人员独立于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海航 集团、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且不在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领 薪;渤海租赁的财务人员不在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保证渤海租赁的劳动、人事 及薪酬管理与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相互独立。 ㈣渤海租赁的机构独立于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具有健全的法人治 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以及独立的办公 场所和人员;海航集团保证不干涉渤海租赁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渤海租赁与海航集团及 海航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㈤渤海租赁的财务独立于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保持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 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而不与海航集团或海航集团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保证渤海租赁依法独立纳税; 保证海航集团不干预渤海租赁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保证 海航集团及海航集团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 干预渤海租赁的资金使用、调度;保证渤海租赁遵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二、海航资本关于保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 ㈠渤海租赁的业务独立于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与海航资本及海航 资本所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相互独立。渤海租赁与海航资 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1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争,亦无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同时保证渤海租赁通过下 属全资控制的公司 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 购买的标的公 司 Seaco SRL 的租赁业务具有符合上市条件所需的独立 性,包括拥有独立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所需的资产、机构、 人员、资质和能力,以及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 ㈡渤海租赁的资产独立于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具有与经营有关的 业务体系及独立完整的相关资产,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海 航资本或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保证不以 渤海租赁的资产为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同时保证渤海租赁的住所和经营场 所独立于海航资本。 ㈢渤海租赁的人员独立于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海航 资本、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且不在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领 薪;渤海租赁的财务人员不在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保证渤海租赁的劳动、人事 及薪酬管理与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相互独立。 ㈣渤海租赁的机构独立于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具有健全的法人治 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以及独立的办公 场所和人员;海航资本保证不干涉渤海租赁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渤海租赁与海航资本及 海航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㈤渤海租赁的财务独立于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所控制的 其他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渤海租赁保持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 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而不与海航资本或海航资本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保证渤海租赁依法独立纳税; 保证海航资本不干预渤海租赁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保证 海航资本及海航资本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 干预渤海租赁的资金使用、调度;保证渤海租赁遵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股份限售承诺:海航资本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2014 年 04 海航资本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项目中用 15 亿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月 08 日 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216,450,216 股股份,并承 1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受让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650,000股流通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元/股,支付价款及手续费等共计223,551,212.50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东吴证券、阳光保 公司上半年业务开展情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 险、敦和资管、工 况、渤海租赁发展规划与 2015 年 08 月 05 日 路 26 号鹏润国际 实地调研 机构 银瑞信、太和投资、定位、公司收购 Avolon 飞 酒店 招商基金、长盛基 机租赁公司事项的进展情 金 况、160 亿元非公开发行情 1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况、大股东对渤海租赁的 支持情况、渤海租赁管理 团队情况、国内融资租赁 行业的竞争情况、飞机、 集装箱采购价格、融资渠 道情况以及关于市值管理 措施介绍。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