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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租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2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㈡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5 号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
租赁准则。

     ㈢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㈣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租赁事项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其他未修改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㈠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变更内容

     1.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各项资产租赁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总体上继承了原准则中有关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
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

    4.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对相应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负债按实际利率
法计算利息支出。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5.完善与租赁有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出租人,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原有出租业务重新进行了分类识别及会
计处理审核,未发现需要变更租赁分类及调整会计处理的情况。作为承租人,根
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的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式将
租金计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确认使用权
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
求,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
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35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