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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关于优先股股东参与2019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2020-08-11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0-074
  优先股代码:140003           优先股简称:晨鸣优 01
  优先股代码:140004           优先股简称:晨鸣优 02
  优先股代码:140005           优先股简称:晨鸣优 0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股东参与 2019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方
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优先股股
东参与 2019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优先股股东参与 2019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方案
    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与普通股股东
共同参与发行当年实现的剩余利润 50%的分配,2019 年度分配基数为 6.10 亿元。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 年
末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股数 1,162,790,698 股(每 3.87 元模拟折合 1 股)为基数,优
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优先股股东派发
浮动现金红利人民币 174,418,604.70 元,即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7 元(含税)。
    自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施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定向增发 A 股 79,600,000 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原
则,公司优先股利润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股数 1,178,010,472
股(每 3.82 元模拟折合 1 股)为基数【注】,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后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465828 元(含税)【注】,优先股股东派发浮动现金红利人民币
172,676,073.42 元,即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37246 元(含税)【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①本次可参与 2019 年度剩余
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东为全体晨鸣优先股股东;②公司实施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定向增发 79,600,000 股 A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上市。优先股模拟转股
价格由 3.87 元/股调整为 3.82 元/股。故:
    注: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股数=晨鸣优先股股数×每股面值÷模拟转股价
=45,000,000 股×100 元/股÷3.82 元/股=1,178,010,472 股。
    注:晨鸣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465828 元(含税)。
    注:晨鸣优先股股东参与 2019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为 1,178,010,472 股×
1.465828 元/10 股=172,676,073.42 元,即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派
发现金红利金额=172,676,073.42 元÷45,000,000 股=3.837246 元/股(含税)。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
    2、除息日:2020 年 8 月 18 日
    3、派息日:2020 年 8 月 18 日
    三、发行对象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参与 2019 年度剩余利
润分配的优先股股东为全体晨鸣优先股股东。
    发放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晨鸣优先股股东。
    四、派发方式
    全体晨鸣优先股股东参与 2019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
其指定账户。
    五、扣税情况
    全体晨鸣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37246
元(含税)。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晨鸣优先股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
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
民币 3.837246 元。
    (2)其他持有晨鸣优先股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徐中清
    咨询电话:0536-2158008
    咨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