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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6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第九届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审议议案 17 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共1项议案。
    2、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6项议案。
    3、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共3项议案。
    4、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共1项议案。
    5、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共2项议案。
    6、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共2项议案。
    7、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共1项议案。
    8、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共1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方针;真实、完整、准
确、及时的披露公司的各种信息,不存在误导及虚假信息。
    (2)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和义
务,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持续发展措施、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认真论证、及时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均能够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
实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收
购、出售资产的事项已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现象。
    6、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
了信息披露。
    7、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
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8、对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10、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
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
无异议。
    11、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修改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公司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和报送,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
规现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