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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关于优先股股东参与2020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1-065
  优先股代码:140004           优先股简称:晨鸣优 02
  优先股代码:140005           优先股简称:晨鸣优 0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股东参与 2020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方
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优先股股
东参与 2020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优先股股东参与 2020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方案
    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与普通股股东
共同参与发行当年实现的剩余利润 50%的分配,2020 年度分配基数为 6.61 亿元。
    以 2020 年末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股数 589,005,236 股(每 3.82
元模拟折合 1 股)为基数【注】,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后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5 元(含税)【注】,优先股股东派发浮动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965,968.66 元,即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84 元(含税)【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①本次可参与 2020 年度剩余
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东为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股东;②公司实施 2020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定向增发 79,600,000 股 A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上市。优先股模
拟转股价格由 3.87 元/股调整为 3.82 元/股。故:
    注 : 优先股 模拟 折算普 通股股 数=晨鸣 优先股股数 ×每股 面值 ÷模拟 转股 价
=22,500,000 股×100 元/股÷3.82 元/股=589,005,236 股。
    注:晨鸣优先股模拟折算普通股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85 元(含税)。
    注:晨鸣优先股股东参与 2020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为 589,005,236 股×
1.85 元/10 股=108,965,968.66 元,即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派发现
金红利金额=108,965,968.66 元÷22,500,000 股=4.84 元/股(含税)。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1 日
    2、除息日:2021 年 8 月 12 日
    3、派息日:2021 年 8 月 12 日
    三、发行对象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参与 2020 年度剩余利
润分配的优先股股东为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股东。
    发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股东。
    四、派发方式
    本次晨鸣优先股股东参与 2020 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
其指定账户。
    五、扣税情况
    第二期及第三期晨鸣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每股面值 100 元)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4.84 元(含税)。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晨鸣优先股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
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
民币 4.84 元。
    (2)其他持有晨鸣优先股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袁西坤
    咨询电话:0536-2158008
    咨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