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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09-15  

                        债券代码:112641                                    债券简称:18 晨债 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及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山东
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8 晨债 01”、“本次债券”)之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债券余额    起息日      期限(年)   票面利率
18 晨债 01     9.00          3.50     2018-04-02   5(2+2+1)     7.60%

    二、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晨鸣纸业”)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发布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优先股全
部赎回公告》及相关公告,发行人实施第三期优先股全部赎回方案。

    晨鸣纸业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发行第三期优先股 1,250 万股(以下简称“晨
鸣优 03”、优先股代码“140005”)。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分
期发行的,自每期首个计息日起)期满 5 年之日起,于每年的该期优先股股息支
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该期优先股。有关晨鸣优 03 赎回信息如下:

    (一)通过赎回优先股股票方案的程序

    2015 年 2 月 13 日,晨鸣纸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根据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批准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

    2021 年 7 月 15 日,晨鸣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赎回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发行人全
部赎回晨鸣优 03。

    (二)第三期优先股赎回方案

    1、有关日期

    晨鸣优 03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7 日;

    晨鸣优 03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7 日;

    晨鸣优 03 停止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晨鸣优 03 赎回款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2、赎回规模

    晨鸣优 03 共计 1,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总规模 12.50 亿元人民
币。发行人本次全部赎回晨鸣优 03。

    3、赎回价格

    晨鸣优 03 的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 元/股)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
尚未支付的固定股息(5.17 元/股,含税),赎回价格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5.17
元/股(含税)。

    4、赎回时间

    晨鸣优 03 固定股息发放日,即 2021 年 9 月 22 日(因 2021 年 9 月 21 日为
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广发证券作为“18 晨债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
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