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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1-09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满足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潍坊森达美西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美西港”)项目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森达
美西港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有效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公司按不低于 6.00%的年利率收取资助利息。森达美西港的其他股东森达
美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美海外”) 将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总经理陈刚先生任森达美西港的董事长、公司监事李康女士任森达美西港的董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的规定,森达美西港是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财务资助对象(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潍坊森达美西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办以北 25 公里潍坊森达美港区西港路西办公楼 108
室
     3、法人代表:陈刚
     4、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3 年 6 月 28 日
     6、经营范围:从事港口建设、管理和经营。
     7、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为 50%,森达美海外持股比例为 5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6,455.34                      57,046.16
负债总额                                            41,861.38                      42,126.83
股东权益合计                                        14,593.96                      14,919.33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097.37                    5,631.49
营业利润                                                -346.63                    -1,541.24
净利润                                                  -333.82                    -1,521.90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公司总经理陈刚先生任森达美西港的董事长、公司监事李康女士任森达
美西港的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的规定,森
达美西港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0、森达美西港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森达美西港拟向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用于自身项目建设,借
款的有效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按不低于 6.00%的年利率向股东支付利息。森达美
西港其他股东森达美海外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森达美西港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公司签订资助协议,对资助期限、违约责任等进
行约定,最终实际资助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
    四、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对森达美西港派驻了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人员,公司将密切关注森达美西港
的经营管理,控制风险。
    2、为降低本次财务资助风险,森达美西港其他股东森达美海外将按照其出资比例以同
等条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森达美海外按照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公司将按不低于 6.00%的年利率收取资助利息,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满足森达美西
港项目运营的资金需求,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能够对森达美西港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有效管控,且森达美西港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为森达美
西港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森达美西港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森

达美西港项目的运营,有助于森达美西港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保证所获得

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

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向森达美西港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
其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要。上述被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森达美西
港的其他股东森达美海外按照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按不低于 6.00%
的年利率收取资助利息,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森达美西港项目的运营。公司为森达美西港提
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资助数量及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18,430.72 万元,无逾期的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森达美西港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850.84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