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压缩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提升资产管理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山东晨
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东晨鸣租赁”)及青岛晨鸣弄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晨鸣租赁”)
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人民币 19,943.71 万元、人民币 10,539.98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债权转让
给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朋资产”),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9,900
万元、人民币 10,500 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青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实业”)持有昆朋资产 51%股权,公司控股
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持有青海实业 67%股权,公司副董事长
李兴春先生任昆朋资产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四)项的规定,昆朋资产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3、审批程序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洪国先生、胡长青先
生、李兴春先生及李峰先生均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 3 号路 2 号楼
3、法人代表:李兴春
4、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不良资产经营(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债
权、股权以及实物不良资产,受托管理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债权、股权以及实物不
良资产);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与不良资产经营和投资业务相关的各类金融权益类、金融物资类资产管理业务,通过设
立专项基金的方式引入资金投资资产或项目);托管重组业务;综合金融服务(与不良资
产经营相关的各类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结构化融资、债权转股权等投融
资服务及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服务,为境内外投资收购不良资产提供专业尽职
调查、法律咨询、法律分析论证等服务,开展担保业务和投资银行等大资产管理业务和资
产增值服务);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
8、股东情况:青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24%股权,青海泉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格尔木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5%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7,338.53 103,308.58
负债总额 57,958.41 809.48
股东权益合计 109,380.11 102,499.10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0,397.91 13,479.57
营业利润 6,881.02 5,857.48
净利润 6,881.02 2,308.33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青海实业持有昆朋资产 51%股权,晨鸣控股持有青海实业 67%股权,
公司副董事长李兴春先生任昆朋资产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6.3.3 条第(二)、(四)项的规定,昆朋资产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债权转让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1、昆朋资产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子公司山东晨鸣租赁持有的合计人民币 19,943.71 万元的应收债
权及子公司青岛晨鸣租赁持有的合计人民币 10,539.98 万元的应收债权。本次关联交易标的
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转让债权的账面余额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转让合同一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的金额
截至基准日(2022 年 2 月 28 日),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19,943.71 万元,费用 0 元。
3、债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9,900.00 万元。
乙方应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3,000.00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人
民币 8,50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8,400.00 万元。
4、转让费用
甲方与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有
关的任何税费。
5、债权文件的交付
甲方应于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甲方持有的债权
文件。具体交付内容以双方确认的资料移交清单为准。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6、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债权转让合同二
1、协议主体:
甲方:青岛晨鸣弄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的金额
截至基准日(2022 年 2 月 28 日),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10,539.98 万元,费用 0 元。
3、债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500.00 万元。
乙方应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2,000.00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人
民币 4,50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4,000.00 万元。
4、转让费用
甲方与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有
关的任何税费。
5、债权文件的交付
甲方应于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甲方持有的债权
文件。具体交付内容以双方确认的资料移交清单为准。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6、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安排。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子公司
所得款项将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发展及偿还有息负债。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债权转让有助于提升公司资产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融资租赁业务
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债权转让业务不会对
公司形成资金占用或构成其他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
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0 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
有效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资产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债权转让
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债权转让给昆朋资产,有助于提高资产质量,进一步压缩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债权转让的交易价
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价公允且程序规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