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关于召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2-07-18
债券代码:112641 债券简称:18 晨债 01
关于召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
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及约定:除《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
一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
会议、未出席会议、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根据《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约
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或“18 晨债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召集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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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9 亿元。
当前余额:3.5 亿元。
票面利率:6.50%。
到期日期:2023 年 4 月 2 日。
债券担保: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18 晨债 01”信用等级为 AA+。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8 月 2 日上午 10:00-11:30
(三)会议召开形式
非现场线上会议形式召开(线上参会方式将于会议召开前发送至参会人员)。
(四)债权登记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以 2022 年 7 月 25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8 晨债 01”债券
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表决方式
通讯投票表决形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
开日 2022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二)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
邮件发送至广发证券指定邮箱 jiangchuan@gf.com.cn,以广发证券指定邮箱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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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在会议召开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相
关原件邮寄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表决时间
2022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
(七)会议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 晨债 01”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
(参见附件四)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
表决权:
(1)发行人;
(2)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
(3)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
3、受托管理人可以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意见。
4、增信机构、评级机构可列席参会。
5、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会务人
1、发行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 59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联系人:张传勇、陈琳
联系电话:0536-2158008
传真:0536-2158977
邮政编码:262705
2、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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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37 层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马欣、江川
联系电话:021-38003800-3705
传真:020-87553363
邮政编码:200120
三、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附件一。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
券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
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会议召集人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对出席会议之债券持有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
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 2022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二)以及上述相关文件以扫描件形式邮
件发送至广发证券指定邮箱 jiangchuan@gf.com.cn,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原
件邮寄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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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持有人通讯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22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三)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广发证
券指定邮箱 jiangchuan@gf.com.cn,并在会议召开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原件
邮寄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每一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
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本次
债券持有人担任。
与发行人或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
人,且应当回避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三)。
(五)会议主持人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
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
议的,有权在宣布点票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
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
触。
(六)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东
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及约定:除《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
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的有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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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经过持有本
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
意方可生效。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
2、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
数及占本次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比例;
3、召开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4、该次会议的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5、各发言人对每个议案的发言要点;
6、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7、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8、监票人的姓名;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
录的其他内容。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本次债券存续期满后 5 年。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主
持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
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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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
均由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自行承担。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
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5 个交易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
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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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发行人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5 人因离
职、职务调整、撤职等原因不符合《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
发行人董事会拟对上述情况涉及的共计 4,466,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发行人总股本将由 2,984,208,200 股变更
为 2,979,742,2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2,984,208,200 元变更为 2,979,742,200 元。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现提请山东晨鸣纸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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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山东晨鸣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简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18 晨债 01
债券持有人(公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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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8 晨债 0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 年 月 日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一张):
债券简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18 晨债 01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3、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应于 2022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
将表决票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jiangchuan@gf.com.cn。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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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
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的意见如下: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8 晨债 0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注:
1、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自行表决。
2、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
只能表示一项意见;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债券简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18 晨债 01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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