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3-01-2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鸣纸业”)拟以发行股
份方式收购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光
美伦”)1.19%股权(对应寿光美伦 5,721.0526 万元出资额)、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潍坊晨融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融
基金”)44.44%有限合伙份额,晨鸣纸业全资子公司山东晨鸣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的
方式收购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晨融基金 0.22%普通合伙份额(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
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