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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2641                债券简称:18 晨债 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18 晨债 01,债券代码:112641)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支付 2022
年 4 月 2 日到 2023 年 4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
    2、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3、兑付兑息日:2023 年 4 月 3 日
    4、摘牌日:2023 年 4 月 3 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支付 2022 年
4 月 2 日到 2023 年 4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 晨债 01。
    3、债券代码:112641。
    4、发行规模:9.00 亿元。
    5、当前余额:3.50 亿元。
    6、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合格机构投资者。
    8、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和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2018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4 月 1 日)
内票面利率为 7.28%且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
率为 7.60%,并在第 3 年和第 4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公司选择
下调票面利率为 6.50%,并在第 5 年固定不变。
    10、计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还本付息方式: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2018 年 4 月 2 日。
    13、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
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本金兑付日:2023 年 4 月 3 日(因 2023 年 4 月 2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
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和第 4 年末调整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2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
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
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8、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18 晨债 01”的票面利率为 6.50%,每手(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本期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65.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合计兑付本息 1,065.00 元
(税前)。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
1,052.00 元,扣税后非居民(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 1,065.00
元。

    三、本次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2、兑付兑息日:2023 年 4 月 3 日
    3、摘牌日:2023 年 4 月 3 日

    四、本次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晨债 01”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
可的其他机构)。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为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
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
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
末,即 2025 年底。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
联系人:袁西坤
联系电话:0536-2158008
传真电话:0536-2158977
2、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37 层
联系人:江川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3、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张国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