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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2020-06-18  

						债券代码:112479                            债券简称:16 珠海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珠海港”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信息、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华南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1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3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3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 6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状况 ..................................................................................... 7

      四、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9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9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10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0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10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12

      二、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七章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的执行情况 ............................................................. 14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九章 其他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6




                                                               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6 年 11 月 2 日,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21 号”文
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珠海债(112479.SZ)。
    3、发行规模:6 亿元。
    4、债券余额:5.98 亿元。
    5、债券面值及发行价格: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2016 年 11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3.73%。;
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4.10%。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拥有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
付工作。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3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16 年 11 月 22 日。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兑付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发行时):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17、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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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华南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
以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履行受托管理义务,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通过发放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问卷调查、电话沟通等
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为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
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欧辉生
 成立日期          1986 年 6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93,042.49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 16 号 2001-2 号办公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 278 号
 邮政编码          519015
 公司网址          http://www.0507.com.cn
 电话              0756-3292216、0756-3292215
 传真              0756-3321889
 电子信箱          zph916@163.com
                   港口航运及其配套设施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物流供应链的项目投资
                   及股权投资;能源环保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港城建设的项目投资及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航运金融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
                   饮料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2019 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公司牢牢把握深入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正式发布、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珠江-西
江经济带加速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全面推动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着
力培育四大业务板块,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整体效益保持较好增长态势。经审
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3.22 亿元,同比增长 27.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 2.22 亿元,较上年增长 31.51%,每股收益 0.25 元,净资产收益率 4.60%。
公司分产品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率
码头运营服务                              7,881.05           7,238.39        8.88%
物流贸易                                120,574.95          79,581.36       51.51%
进出口贸易                               28,792.14          12,777.54      125.33%

                                                6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率
物流服务                         62,907.42         57,953.95             8.55%
物业管理及其他                   18,340.35         20,076.01         -8.65%
综合能源                         50,290.28         39,841.20         26.23%
饮料食品                         43,395.51         44,027.85         -1.44%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计                        925,090.80        683,867.81         35.27%

负债总计                        359,600.91        357,598.39             0.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18,699.29        287,364.53         80.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5,489.90        326,269.42         73.3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332,181.70      261,496.30        27.03%

营业利润                           28,892.34       26,006.29        11.10%

利润总额                           29,365.70       24,625.41        19.25%

净利润                             24,705.83       19,300.76        28.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97.43       16,878.68        31.5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40.02       37,861.24       -1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62.70       -32,420.52     -141.71%


                                         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517.63          41,731.41           66.5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同期变动率

流动比率                           107.03%               87.44%            19.59%

速动比率                            95.05%               80.57%            14.48%

资产负债率                          38.87%               52.29%           -13.4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35                3.94         10.41%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注: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同期变动率
流动比率                           107.03%               87.44%            19.59%
速动比率                            95.05%               80.57%            14.48%
资产负债率                          38.87%               52.29%           -13.42%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 107.03%,较 2018 年末增加 19.59 个百
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所致;发行人速动比率为
95.05%,较 2018 年末增长 14.48 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定向增发的募
集资金所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38.87%,较 2018 年末下降 13.42 个百分点,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增发的募集资金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比成本增加)所致。
    截至目前,未发现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存在异常。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21 号”文核准,获准面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公司债券,一次性发行。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成功公开发行了 6 亿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珠海债)。根据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其中
5.92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49,829.23 元,本期债券所募
集资金(含专户利息)中 591,283,000.00 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 3,166,829.23
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含专户利息)已于 2017 年全部按原定用途使
用完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不一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分别签订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9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
偿付形成的偿债保障体系如下: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共同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
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
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
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
的用途使用。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财务部、董事局秘书处等共同组成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
期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
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
宜。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
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期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代表债券持
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


                                      10
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
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
取必要的措施。
    (五)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偿债保障的相关承诺
    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
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期
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一)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详见“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存在异常,未发生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等情况。


     二、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按期足额支付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请参见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16 珠海债”2019 年付息公告》。
    发行人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条款,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及 10 月 29 日发布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珠海债”票面利
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珠海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珠海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6 珠海债”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登记期对其所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 珠海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不含利息),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珠海
债”的回售数量为 20,100 张,回售金额为 2,01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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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量为 5,979,900 张。发行人已将“16 珠海债”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
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资金
已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3
      第七章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债券
存续期内不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在本次
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合并层面不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关
于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
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层面未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异常。




                                   14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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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其他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发行人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上调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收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中诚信证券评估有
限公司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AA 上调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将公
司发行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由 AA 上调为 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认为:2018 年,公司持续做大做强主业,新增航运
板块,延伸港口产业链,并适度多元化,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增
强资本实力。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也关注到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外部
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因此,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上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稳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就此事项,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出具并披露《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上调的公告》,受托管理人相应披露了《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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