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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
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7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根据董事、监事的身份和工作性
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及构成:
    (1)董事长年度薪酬收入由固定年薪和浮动年薪组成;
    (2)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领取年度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
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在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的
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由两部分
组成,即固定年薪+浮动年薪。固定年薪按月发放。浮动年薪,依据其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并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进行发放。
    3、上述薪酬制度有利于进一步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水平、考核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实施股权激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