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
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
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的,计提方
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能够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
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