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补偿协议
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南京华苏科
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关于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
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苏科技有
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南京华苏科技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