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