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经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总体上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当前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能够
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
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同意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神州数码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