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信息系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信息系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
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神州数码信
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并由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信息系统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偿
还银行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
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
3、信息系统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并由公
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4、本公司与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
股东将以其持有的北京神州数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结合
信息系统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
风险,但本次担保主要是信息系统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
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同意信息系统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并
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信息系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