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0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神州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神州数码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章珠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
许可[2018]559号)。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终
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
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
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年4月4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