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在
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本合同金额为 3,8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46%。
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
在《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重要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公司全资子公司神
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软件”)中标中国进出口银行新核心
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 3,800 万元。近日,融信软件收到了经双方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近日公司收到融信软件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签
订的《中国进出口银行新核心系统项目软件许可及开发实施服务合同》。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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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
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16448C
企业类型:国有政策性银行
法定代表人:胡晓炼
注册资本:150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批准办理配合国家对外贸易和“走出去”领域的短期、中期和
长期贷款,含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投资贷款、中国政
府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办理国务院指定的特种贷款;办理外国
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转贷款(转赠款)业务中的三类项目及人民币配套贷款;吸
收授信客户项下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国内外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办理保函、
信用证、福费廷等其他方式的贸易融资业务;办理与对外贸易相关的委托贷款业
务;办理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担保业务;办理经批准的外汇业务;买卖、代理买卖
和承销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存放业务;办理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
评估、见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
代理买卖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
贷款;海外分支机构在进出口银行授权范围内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银行业务;按
程序经批准后以子公司形式开展股权投资及租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30 号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合同外,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与融信软件签署
的合同金额分别为 5.6 万元、244.18 万元、127.5 万元,分别占融信软件 2015 年
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销售收入的 0.01%、0.5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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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签署合同金
额分别是 193.10 万元、3,118.42 万元、19,089.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销售收入的 0.03%、0.39%、2.33%。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中国进出口银行
乙方: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新核心系统项目(简称“本项目”)
(三)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从乙方采购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和/
或服务并按照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规定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和/或知识产权许可及
相应的服务;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交付产品和/
或服务,为业务系统的建设在规划期和实施期提供全方位服务与相关产品,并对
业务系统的最终交付使用负责。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 工程项目管理(2) 集成
规划和系统集成实施(3)平台建设(4) 保修服务 (5) 培训和知识转移,具体见
“工作说明书”的描述。
(四)对“交付物”的验收
1、在“本项目”实施的各相关阶段,乙方应按照“工作说明书”中规定的
项目进度、内容和验收条件、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程序向甲方不时提交该
阶段所对应的“交付物”,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签收认可。甲方按照“工作说明书”
中规定的验收条件与标准完成该阶段“交付物”的接收性检测验收,并按照“工
作说明书”约定的方式书面签字接收验收,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对任何“交付物”的验收并不减损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
以及在交付以外的工作;甲方对任何“交付物”的验收仅是为了满足甲方对相关
文件与实施工作适合性方面的评估,而不对该文件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或其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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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不适当或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而承担责任,所有上述事项的责任和义务
应由乙方承担。
3、“本项目”以甲方向乙方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
4、对于许可软件的交付,乙方应当负责验收,验收时应有双方代表在场。
经乙方出具验收证书后,甲方对验收证书进行审核签收;但是,甲方的签收不影
响甲方依据本合同或适用法律所享有的权利和补救。如经软件验收表明其存在瑕
疵,乙方应解决问题并重新进行软件验收。
5、对于“客户化软件”的交付,乙方应在“工作说明书”规定的日期、按
照“工作说明书”中规定的测试内容、测试方法和测试标准完成相应的软件验收
测试工作,编写完成测试报告,软件验收测试时应有双方代表在场。如经软件验
收测试确定软件符合“工作说明书”的规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证书;但是,
验收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合同或适用法律所享有的权利和补救。如经软件验收测试
表明软件有瑕疵或不符合“工作说明书”的规定,乙方应修补该瑕疵或不符点,
并按照“工作说明书”的规定重新进行软件验收测试。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项下产品和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在本合同中简
称为“合同价款”),其中产品价款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开发实施服务费价款
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之外,“合
同价款”不得作任何调整。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将按以下付款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合同
价款”。支付进度将与产品和服务项目各里程碑的实现紧密挂钩。如乙方未严格
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在不影响甲方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的前提下,
甲方有权扣留或推迟支付与前述未严格履行的义务相对应的款项,直至乙方履行
其义务或以甲方满意的方式进行补救。
(1)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
额的有效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即人民币壹仟壹
佰肆拾万元整。其中:产品价款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开发实施服务费价款为人
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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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期付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项目最终验收报告后,乙方有权向甲方
发送书面付款申请,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后的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60%,即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3)第三期付款:“本项目”的“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
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百分之十,即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
(六)保修期
“本项目”的保修期为“本项目”通过甲方最终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乙方
在保修期内的工作内容详见“工作说明书”。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照“工作说
明书”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无
需为此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 3,8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46%。
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3、公司紧跟国家金融科技创新的脚步,积极谋求战略转型。本次签约的进
出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将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分布式银行核心系统产品
进行建设和实施,采用微服务体系支持创新产品快速推出,确保进出口未来业务
创新发展。公司有信心,该项目将引领国内金融科技的创新热潮,成为公司在金
融科技创新领域的一项重要里程碑。此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后续如能得以顺利实施,
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将进一步提高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促进
融信软件在金融核心系统业务板块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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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中国进出口银行新核心系统项目软件许可及开发实施服务
合同》。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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