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5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上述
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
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本次关联交易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市场化原则进行,付款安排和
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意本次证
券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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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王永利
2018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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