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2018-08-07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神州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被选举人员李鸿春先生、杨晓樱女士、王永利先生具备相关任职资
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同意补选杨晓樱女士为战略委员会主席,补选李鸿春先生、王永利先生
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王永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永利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