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州信息 股票代码:000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新城路 82 号东大街办事处 118 室 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新城路 82 号东大街办事处 118 室 邮政编码:33705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七月八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神州信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州信 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神州信息/上市公司/公司 指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萍乡信锐 指 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等 原因导致发生被动稀释或变动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 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新城路 82 号东大街办事处 11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一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5107909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及服务;技术推广及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证 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1 年 5 月 18 日-2031 年 5 月 17 日 有限合伙人及持股比例情况:有限合伙人周一兵(21.42%) 普通合伙人及持股比例情况:郭为(28.95%)、林杨(25.78%)、何文潮 (13.22%)、李鸿春( 1.27%)、梁昭(1.27%)、刘盛蕤( 1.09%)、王德伟 ( 1.09% ) 、 厉 军 ( 0.94% ) 、 任 玉 龙 ( 0.52% ) 、 许 克 勤 ( 0.42% ) 、 张 大 鹏 ( 0.42% ) 、 赵 文 甫 ( 0.42% ) 、 郭 新 宝 ( 0.37% ) 、 闫 光 明 ( 0.31% ) 、 刘 遥 ( 0.31% ) 、 吴 斌 ( 0.31% ) 、 李 响 ( 0.31% ) 、 王 晓 兵 ( 0.31% ) 、 黄 晨 ( 0.31% ) 、 马 荣 增 ( 0.31% ) 、 薛 志 鹏 ( 0.31% ) 、 任 军 ( 0.26% ) 、 谢 耘 (0.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简介 性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 在公司所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别 地 国家居留权 职务 执行事务 周一兵 男 3401041963******** 中国 北京 否 合伙人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萍乡信锐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 2013 年所持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至 2016 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 98.6%股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自 2017 年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计划需要而减持神州信 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2019 年 1 月 10 日,神州信息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 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该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不超过 19,268,625 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 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州信息无限售流通股 52,101,765 股,占神州信息总股本的 5.41%。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 持有神州信息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一)2013 年 12 月,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神州数码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神州信 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9,510,588 股,占神州信息总股本的 13.80%。 (二)2014 年 12 月 25 日年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神州信息通过发行 股份收购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发行股份收购南京华苏科 技有限公司 98.6%股权,非公开发行及配套募集股份上市流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1.45%,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12.35%。 (三)2017 年 1 月 24 日,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自 2017 年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的需求,依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陆续减持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 66,919,411 股,占神州信 息总股本的 6.95%,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2,101,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期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25 日到 13.26 42,069,411 4.37 交易 2019 年 5 月 17 日止 萍乡 2018 年 4 月 25 日到 信税 大宗交易 9.34 24,850,000 2.58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 合计 - - 66,919,411 6.95 注:截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 8 神州信息股份 34,343,012 股,占神州信息总股本的 3.56%。加上前期因上市公司非公 开 发 行 及 配 套 募 集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被 动 稀 释 1.45% , 本 公 司 所 持 股 份 已 累 计 减 持 5.01%。 (四)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州信息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510,588 13.80 52,101,765 5.41 萍乡 信锐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 52,101,765 5.4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510,588 13.8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神州信息股份累计被质押 11,000,000 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神州信息股份的 21.11%,占神州信息总 股本的 1.14%,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交易的公 告》。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被限 制转让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萍乡信锐仍为神州信息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买入神州信息股份,通过 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神州信息股份 8,045,682 股,占神州信息总 股本 0.84%;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卖出神州信息股份 500,000 股,占 神州信息总股本 0.05%。具体如下表: 减持均价 本次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19年4月15日到 13.26 7,741,682 0.8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4月30日止 2019年5月17日 12.30 304,000 0.03 大宗交易 2019年1月15日 8.41 500,000 0.05 合计 - 8,545,682 0.89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 律适用及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一兵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8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萍乡信锐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萍乡信锐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萍乡信锐签署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8 号楼神州信息大厦 六层资本证券部 电话:010-61853676 传真:010-62694810 2 、 投 资 者 也 可 以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2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 号金 上市公司名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融 服 务 技 术 创 新 基 地 2 栋 11B1 单元 股票简称 神州信息 股票代码 000555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 信息披露义务 萍 乡 信 锐 企 业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城路 82 号东大街办事处 人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118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持股比例下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59,510,588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13.80% 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66,919,411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8.39%(其中:被动稀释比例为 1.45%,主动减持比例为 6.95%) 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总持股数量:52,101,765 股,总持股比例:5.4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 12 个月内继续增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一兵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8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