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 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同意全资子公司神州 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设立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并以自有资金 捐赠人民币 200 万元作为研究院开办资金。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王永利 吕本富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