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 59 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第 一会议室(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吕本富先生 1 6、本次会议的通知与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9 月 12 日发出,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 份 529,546,401 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02,670,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961%。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股份 126,875,85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748%。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 25,622,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4%。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凤 律师、姚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所持股份数量 合计为 30,414,815 股)未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527,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 2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603,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6%; 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519,2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弃权 5,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594,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8%;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289,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6%;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2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365,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92%; 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9%;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 0.090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议事规则》;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289,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6%;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2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365,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92%; 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9%;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0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监事会议事规则》;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289,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6%;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2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365,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92%; 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9%;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0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281,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1%;反对 241,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2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 同意 25,357,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80%; 反对 24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1%;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09%。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290,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22,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366,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7%; 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9%;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9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282,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1%;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3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358,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5%; 反对 233,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9%;弃权 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0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9,507,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 3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5,582,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4%; 反对 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姚刚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