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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半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的尽
责意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于宏志先生、张云飞女士及刘伟刚先生的个人履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将于宏志先生的职务由CTO调整为副总裁,张云飞女士职务由财务总监调整为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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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系为满足北
京旗硕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硕科技”)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
解决其所需的资金缺口,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旗硕科技
保持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该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旗硕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可以有序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健全及完善,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风险
防范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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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   婷                   王永利                     吕本富




        黄   辉             Benjamin Zhai(翟斌)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