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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投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勇刚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
                                                                        2011.12.31
                                 2012.9.30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721,975,628.96             7,090,448,427.08       7,217,047,297.35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4,163,788,080.64             3,725,920,397.19       3,848,330,074.46                    8.2%
者权益(元)
股本(股)                       1,153,571,700.00               1,153,571,700        1,153,571,7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3.61                      3.23                   3.34                   8.08%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41,488,991.19                       2.14%        1,542,518,592.85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93,494,143.72                        3.1%         559,617,951.72                    18.54%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749,802,895.88                    10.3%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65                   10.3%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6.25%                    0.49                   19.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6.25%                    0.49                   19.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6%                      -0.36%                 14.01%                   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4.6%                       -0.46%                 13.81%                   2.4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2,342.66 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了收购再生能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100%股权的工作,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
                                                           7,078,408.60
净损益                                                                  下的企业合并,再生能源公司本期期初至
                                                                        合并日累计实现净利润 7,078,408.60 元。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系自来水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772,059.22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价值变动产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08,460.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699,226.56


合计                                                      16,707,359.12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0,4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2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数量                          种类                        数量
                         张郁                    2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0
天津硅谷天堂鲲祥股权投资基
                                                 19,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0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18,481,102         人民币普通股                           18,481,102
                        深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035,726         人民币普通股                           16,035,7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15,129,256         人民币普通股                           15,129,256
                      基金
                       曹鲁江                    14,789,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789,4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2,10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04,500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25,903         人民币普通股                           12,025,903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
                                                 11,016,150         人民币普通股                           11,016,150
            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10,676,103         人民币普通股                           10,676,103
                        深
股东情况的说明                  无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报告期工程
 货币资金           1,116,889,663.18   1,632,770,299.34       -515,880,636.16      -31.60%
                                                                                             项目投资支出所致。
                                                                                             主要系预付自来水七
 预付款项            738,999,586.24     142,854,751.05        596,144,835.19       417.31%   厂前期建设费用及土
                                                                                             地拆迁补偿款等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原材
 存货                147,904,558.61      82,432,655.85         65,471,902.76       79.42%    料及未完工的工程施
                                                                                             工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工程
 在建工程            894,050,362.59     494,414,791.19        399,635,571.40       80.83%
                                                                                             项目的投入增加所致。
                                                                                             系自来水公司在收购
 商誉                  1,866,108.25                              1,866,108.25                金堂沱源水公司的股
                                                                                             权中产生的商誉金额。
                                                                                             主要系本报告期已发
 应付职工薪酬         44,007,060.79      68,234,659.34         -24,227,598.55      -35.51%   放了上年计提的 2011
                                                                                             年年度绩效奖金所致。
                                                                                             系金堂沱源水公司分
                                                                                             配的股权转让挂牌基
 应付股利                413,089.39                               413,089.39                 准日至股权交割日间
                                                                                             实现的归属于金堂县
                                                                                             国资委享有的净损益。



                                                                                                                        3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
                                                                            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
其他应付款       406,141,565.69  291,379,268.71  114,762,296.98     39.39%
                                                                            的履约保证金及投标
                                                                            保证金所致。
                                                                            系本报告期西安二污
专项应付款        64,772,725.00   44,772,725.00   20,000,000.00     44.67% 厂二期项目收到财政
                                                                            专项资金 2000 万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
未分配利润     1,111,716,624.91  673,776,900.22  437,939,724.69     65.00%
                                                                            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自来
少数股东权益      26,729,725.08    1,217,918.13   25,511,806.95 2094.71% 水公司收购金堂沱源
                                                                            水公司股权所致。
(2)报告期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18,523,487.88   12,852,662.73     5,670,825.15    44.12% 的坏账损失较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系本报告期自来水公
公允价值变动
                     772,059.22   -2,950,114.18     3,722,173.40  126.17% 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
收益
                                                                            资产的股价变动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
营业外收入        11,251,167.69    5,640,464.53     5,610,703.16    99.47% 的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
营业外支出           695,049.83    1,892,731.46    -1,197,681.63  -63.28% 固定资产损失较上年
                                                                            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处置固定资产、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
无形资产和其
                      11,400.00      3,731,993.00        -3,720,593.00    -99.69%   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
收到其他与投
                                                                                    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
资活动有关的     217,666,833.84     12,585,264.03      205,081,569.81    1629.54%
现金
                                                                                    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
                                                                                    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
                                                                                    主要系本报告期工程
无形资产和其
                 990,841,491.82    252,437,717.83      738,403,773.99    292.51%    项目的投入较上年同
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期增加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
投资支付的现
                 123,510,000.00   1,909,342,800.00   -1,785,832,800.00    -93.53%   开发行股票收购自来
金
                                                                                    水公司 100%股权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
                                                                                    系本报告期自来水公
其他营业单位
                  10,010,449.05                         10,010,449.05               司收购金堂沱源水公
支付的现金净
额                                                                                  司股权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                                                                        主要系退还的投标保
资活动有关的     107,316,721.43     25,180,253.64       82,136,467.79    326.19%    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现金                                                                                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
吸收投资收到
                   4,000,000.00   1,916,499,983.60   -1,912,499,983.60    -99.79%   开发行股票
的现金
                                                                                    114,755,813 股所致。



                                                                                                            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收到其他与筹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
 资活动有关的                         1,032,360,890.95   -1,032,360,890.95    -100.00%    兴蓉集团企业债和中
 现金                                                                                     期票据资金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
 支付其他与筹
                                                                                          了兴蓉集团企业债和
 资活动有关的         2,537,884.73       17,111,672.91      -14,573,788.18     -85.17%
 现金
                                                                                          中期票据发行费用所
                                                                                          致。
备注:“变动原因”中所提的“本报告期”所属期间均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配股事宜进展情况
  (一)2012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2 年 7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经 201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确认本次配股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153,571,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 346,071,510 股。内容详见 2012 年 8 月 18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2012 年 9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 2012 年第 160 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对公司配股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 公司本次配股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内容详见 2012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投资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BOT 项目情况
    经 2012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
处理厂工程 BOT 项目,并与巴中市水务局签署了《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BOT 项目特许经营
协议》。内容详见 2012 年 7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经 2012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排水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陕西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排水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西安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兴蓉”)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的 3.4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内容详见 2012 年 7 月 31 日、
2012 年 8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投资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目情况
    根据 2012 年 8 月 17 日收到的西安市水务局下发的《中标通知书》,排水公司为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目中标人。2012 年 8 月 22 日,排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兴蓉作为项目公司与西安市水务局签署了《西安市第一污水
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内容详见 2012 年 8 月 21 日、2012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情况
    经 201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
二期工程。内容详见 2012 年 9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告。
       六、2012 年第三季度公司内控工作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 按照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求,公司积极开展了内
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2012 年三季度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情况如下:
  (一)开展内控缺陷整改工作
    公司梳理汇总了今年内控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形成整改方案,并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 9 月底,排水公司、
自来水公司完善了各自董事会、总经理工作会的会议记录,并开展了全面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的新增、修订等工作。
  (二)按计划推进内部控制优化提升工作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公司下属排水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优化提升工作。
    排水公司在前期风险库建立和内控制度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及《成都市
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汇编》等内控体系文件初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自来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自来水业务的实际特点,编撰完成了销售与收款、采购
与付款、全面预算、生产运行和工程项目五项主要业务循环的风险控制指引。并着手进行五项主要业务风险控制指引的试运
行工作,配套新增和修订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
                                    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司
                                    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
                                    和独立性,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
                                    业竞争。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
                                    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                            公司控股
                                    及关联方。                                                            股东兴蓉
                                        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集团会严
                                    务负责人、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 2009 年 08 月              格按照承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兴蓉集团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 19 日         长期         诺,履行承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管理职务。                                                            诺义务,目
                                                                                                          前承诺仍
                                        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
                                                                                                          在履行过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
                                                                                                          程中。
                                    序进行,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和拥
                                    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
                                    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
                                    并依法独立纳税。



                                                                                                                       6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公司及
                              其关联方,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及其关
                              联方行为规范,不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
                              销售体系。
                                  2、保证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关
                              联方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
                              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兴蓉集团承诺,在兴蓉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期间,兴蓉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兴蓉集团承诺,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兴蓉集团将采用如下措
                              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
                              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
                              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
                              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
                              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会严
                                  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再生能源
                                                                                                  格按照承
                              公司 100%股权转让公告及兴蓉投资与兴蓉集团
                                                                         2012 年 05 月            诺,履行承
                  兴蓉投资    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兴蓉投资承诺将在再               3年
                                                                         18 日                    诺义务,承
                              生能源公司产权交割完毕后三年内向再生能源
                                                                                                  诺仍在履
                              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行过程中。
                                   一、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同
                              上。                                                                公司控股
                                  二、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                          股东兴蓉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集团会严
                              告书》中做出的其它承诺如下:               2009 年 8 月
                                                                                                  格按照承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兴蓉集团                                              19 日至 2009 长期
                                  (一)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                          诺,履行承
                                                                         年 12 月 9 日
                              函                                                                  诺义务,承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排水公司设立时的                          诺仍在履
                              上述不规范行为,导致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未来                          行过程中。
                              股东或/和其实际控制人、排水公司债权人等遭受
                              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关于排水管网维护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出具承诺,如因相关主管部门不再



                                                                                                           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维护及其相关费
                            用,由此导致雨污管网无法获得有效维护和管
                            理,兴蓉集团将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的
                            维护、管理及其相关费用,由此给排水公司造成
                            损失的,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三)关于排水公司部分负债未履行债务转
                            移手续事项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排水公司存量水务资产
                            整合过程中部分债务转移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导
                            致排水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
                            了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在接到排水公司书面通
                            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排水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一、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时所作承诺
                                (一)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
                            同上。
                                 (二)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中:“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
                            诺、关于排水管网维护的承诺、关于排水公司部
                            分负债未履行债务转移手续事项的承诺”内容同
                            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在《关于各项
                            承诺的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如
                            下承诺:
                                (一)公司承诺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                           公司及公
                            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司控股股
                                                                                                 东兴蓉集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
                                                                       2009 年 8 月              团会严格
                 兴蓉集团及 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
发行时所作承诺                                                         19 日至 2012              按照承诺,
                 兴蓉投资   信息,并接受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督管理;
                                                                       年 3 月 15 日             履行承诺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                            义务,承诺
                            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                           仍在履行
                            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过程中。
                                3、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
                            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
                            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
                            司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交所
                            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4、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
                            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
                            项带来实质影响;
                                 (二)公司控股股东在非公开发行中所作承
                            诺
                                 1、关于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
                            函
                                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兴蓉集团用于出资的原
                            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整体经营性净资产未履行
                            评估手续,存在瑕疵。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自来水公司改制时




                                                                                                          8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上述不规范行为,导致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
司未来股东或/和其实际控制人、自来水公司债权
人等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2、关于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城市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燃气公司”)担保的潜在偿债
风险承诺
    依据兴蓉集团兴蓉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
的股权转让协议,兴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自来水
公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兴蓉投资,因自来水
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为充分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利益,兴蓉集团特承诺如下:
    自来水公司因履行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
任公司法国政府贷款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任何经
济损失,由兴蓉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确保
自来水公司不会产生任何损失”。
    3、关于与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战略
合作的相关承诺
    兴蓉集团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与日立工业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与日立工业进一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书》。依据兴蓉集团与日立工业签署的框架
协议和后续合作项目的安排,兴蓉集团已经明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为与日立工业在水务与
环保领域的合作实施主体,为了进一步保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明确公司与兴蓉集团在合作中
的角色和地位,减少合作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
性,兴蓉集团特别承诺:
    (1)在未来与日立工业关于水务和环保领
域的合作中,当具体合作项目的所属领域与兴蓉
投资发展战略的方向和领域(包括城市污水处
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特种废水处理、自
来水供应等领域)相一致时,将由兴蓉投资作为
合作项目的商业谈判主体,负责与日立工业协商
确定合作项目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
出资比例、投资金额、技术合作范围、设备的选
型、合资公司的发展规划等方面,在合作条件和
方式确定后,由兴蓉投资独立实施该合作项目;
    (2)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违反上述承诺导致
的相关责任及给兴蓉投资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三、配股所作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在 2012 年配
股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
    1、对于兴蓉投资 2012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配股事
项,兴蓉集团将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本
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但本认购承诺需待本
次配股方案经兴蓉投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
得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履行。
    2、兴蓉集团承诺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
的相关责任及给兴蓉投资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二)公司承诺
    若本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不履行认配股
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本公司原股东认
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
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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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无                无                                                                无             无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 是 □ 否 □ 不适用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长期
解决方式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
承诺的履行情况          相关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占期末证券
                                                           最初投资成 期末持有数 期末账面价            报告期损益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总投资比例
                                                             本(元)   量(股)   值(元)              (元)
                                                                                              (%)
1          股票           000584          友利控股         1,134,344.00     1,263,182 7,427,510.16          57.15%    896,859.22
2          股票           000628          高新发展         1,100,000.00      780,000 5,569,200.00           42.85% -124,800.00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                 0.00             0%         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12,996,710.1
合计                                                       2,234,344.00      --                    100%               772,059.22
                                                                                                 6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系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股票,期末公允价值是以2012年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确定。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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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资料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事宜,
2012 年 07 月 02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关于公司修订章程事宜,
2012 年 07 月 10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关于公司异地拓展事宜,
2012 年 08 月 06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机构              机构投资者
                                                                              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关于公司异地拓展事宜,
2012 年 08 月 27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关于公司上半年经营情
2012 年 09 月 06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机构              机构投资者      况和配股事宜,未向其提
                                                                              供文件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谭建明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11